2008年,我县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三农”工作,努力减少冰雪灾害造成的损失,使大灾之后农村经济形势整体向好,农民收入继续稳定增加。据农村住户调查资料显示,2008年我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090元,同比增加450元,增长9.7%。
2008年我县农民收入呈现三个特点:
——工资性收入稳定增长。 2008年我县农民人均工资性纯收入达2176元,占农民纯收入的比重为42.8%,同比增长14.8%。工资性收入保持稳定增长主要得益于我县工业经济快速增长,就业环境进一步优化,对劳动力需求有所上升,农村劳动力在本乡地域内的非农就业机会增加;其次,新《劳动合同法》正式施行提高了劳动者的劳动保障程度,同时,随着政府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大部分企业相应提高了职工工资水平,使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明显增加。
——家庭经营收入增加,增幅回落。2008年我县农民家庭经营人均纯收入2591元,同比增加228元,增长9.6%。增幅回落2.9个百分点。家庭经营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有二:一是主要农产品产量增加、价格上涨。其中,出售茶叶人均收入519元,同比增长24.5%;出售中药材收入540元,同比增长28.0%;出售鲜菌收入477元,同比增长16.3%;出售蔬菜收入546元,同比增长20.5%。二是建筑业工资上涨。
——转移性收入增加,财产性收入减少。2008年,我县农民转移性纯收入226.91元,同比增加24元,增长11.7%。其中报销医疗费人均22.5元,同比增长75.4%;粮食直接补贴收入人均8.5元,同比增长921.5%。财产性纯收入96.5元,同比下降46.25%,其中土地征用补偿收入同比减少57.8%。
转移性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有三:一是农村居民从政府得到的各项补贴收入增加;二是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得到保障,村干部的养老保险逐步得到落实;三是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覆盖面继续扩大,医疗保障标准提高,农村居民报销医药费收入继续增加,相应增加了农民收入。财产性收入减少主要是因为高速公路、公路的土地补偿收入在去年已集中体现,使土地征用补偿收入减少。
调查显示,2008年我县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731.6元,同比下降92.8元,下降1.9%,其中服务性消费支出人均1731.2元,下降4.1%。从消费支出类别看,八大类支出呈“六升二降”格局:食品消费、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和服务、文教娱乐用品和服务、医疗保健、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长,居住类、交通和通讯支出下降。(马春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