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经县安监局、公安、环保、县拆迁办等部门通力协作,把原灯具厂内存放的225公斤危险废物运往金华市固体废物中心处置。至此,一批由大量剧毒化学品构成的重大危险源安全隐患被成功处置,消除了城区的一大安全隐患。
3月3日,县新兴街区块拆迁改造指挥部发现原灯具厂待拆迁的房屋中有剧毒化学品三氧化二砷。县安监、环保、公安部门工作迅速到现场进行查勘,发现准备拆迁的房屋楼梯下小房间内存放有150公斤三氧化二砷、38公斤重铬酸钾、12公斤氧化锑、5公斤硒粉和20公斤硫酸,其中三氧化二砷为无机剧毒品,重铬酸钾、氧化锑、硒粉均有一定毒性。这些物品均为原磐安灯具厂生产玻璃的原料,严重威胁城区环境和周边市民生命财产安全。
县安监局、环保局、公安局迅速成立工作组,分头开展工作,由县安监局对物品进行鉴别认定,公安局暂时封存保管,环保局联系处置单位。
(局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