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人民法院依法执结了一起因诚信而引起的行政非诉工商处罚案。
2008年7月,县工商局执法人员查明,叶某在未办理营业执照,也未雇佣工人和购置机器设备的情况下,在网站上宣传成立企业,发布含有虚假内容的广告,违反了《广告管理条例》规定,属违法行为。县工商局对叶某作出了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而叶某却拒不履行法律义务。今年1月14日,县工商局就该案向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此后,县法院执行人员多次与叶某联系,希望其配合法院工作,履行义务,但叶某一再坚持自己的行为没有违法,且态度强硬。为维护法律权威,县法院执行人员依法强制扣划了叶某在银行的存款500元。
此案警告我们,罚款事小,诚信为大,无论做什么生意都应遵纪守法,以诚信为本。胡锦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