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盘山法庭在方前巡回法庭开庭审理了方前镇横路头村陈某诉吴某离婚纠纷案,这是2009年度盘山法庭在方前巡回法庭审理的首起案件。横路头村距县城六十余公里、距方前镇政府约十余公里,没有公交车,交通甚为不便。盘山法庭为节约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方便当事人诉讼及当地干部群众旁听此案,决定将此案放在方前巡回法庭进行审理。本案经开庭审理和调解,在审判人员及当地镇、村干部的共同努力下,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好协议。双方当事人对法庭能在巡回法庭审理自己的案件,方便自己诉讼并最终促成夫妻和解,表示感谢。当地镇、村干部及旁听群众也认为法庭在巡回法庭就地办案的工作方式很好,不仅方便了农村当事人,更使当地群众受到生动的法制教育。
方前巡回法庭自去年五月设立以来,盘山法庭工作人员坚持每月十号到该巡回法庭办公,接待群众,审理案件。如今,已接待群众来访13人次,开庭审理案件9件。徐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