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大和2008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城乡规划法》,对城乡规划工作提出了全新的要求,也迎来城乡规划事业一个新的发展时期。根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结合我市规划部门实际,本人以为,今后我市城乡规划工作关键要做到五个“更加注重”:更加注重服务经济,更加注重城乡协调,更加注重区域统筹,更加注重社会发展,更加注重群众利益,努力构建“高效规划、阳光规划、和谐规划”,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一、更加注重服务经济,不断优化服务水平
根据市委“工业强市”战略部署,始终把为产业发展特别是工业经济建设服务作为规划部门的永恒主题,不断优化规划服务水平。深入开展“两创”活动,进一步增强规划部门创业创新和主动服务意识,继续落实近两年行之有效的各项服务举措。全面开展规划窗口“温馨服务”活动,启动规划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并联审批的协调,精减并联审批环节,优化规划行政许可程序。依据《城乡规划法》,对现行各项规划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梳理与完善,促进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能。突出重点,主动为开发区、新区、工业功能区提供规划指导和优质服务,坚持现场办公制度和定期征询意见制度,帮助基层和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全面执行《金华市区工业建设项目用地指标适建标准》,提高土地利用率。
二、更加注重城乡协调,不断完善城乡规划体系
广泛宣传和全面贯彻金华城市总体规划(调整)(2006—2020),增强干部群众规划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了解规划、尊重规划、执行规划的良好氛围。加大城乡规划协调,抓好金东开发区、金西开发区分区规划和建制镇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开展建制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适时启动镇域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农村产业特点,把家庭工业集聚区、特色农业、农家乐发展与村庄建设规划结合起来,编制村发展规划,促进农民增收和多渠道转移农民就业。全面完成村庄整治规划。继续开展农村住房救助工作,全市完成1400户困难农户危旧房改造任务。
三、更加注重区域统筹,推进浙中城市群规划建设
浙中城市群是全省三大主体城市群之一,去年12月通过评审的《浙江省城镇体系规划(2007—2020)》更加突出了金华—义乌都市区在全省的重要地位。浙中城市群规划是实施大金华区域统筹的重要前提,我市规划部门要积极配合省建设厅,认真抓好浙中城市群规划的编制工作,年内完成规划方案。切实履行浙中城市群规划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职责,指导各县(市)全面完成县(市)域总体规划修编;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做好各县(市)近期建设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备案、管理工作;加大综合协调力度,积极出谋划策,进一步探索浙中城市群规划协调机制建设有关问题。
四、更加注重社会发展,提升城乡公共服务功能
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对社会事业发展的规划指导,认真做好重大社会事业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研究工作,为市委、市政府当好参谋。进一步完善各工业园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抓好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文体设施、垃圾中转站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布点落实,加强对乡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规划指导,启动乡镇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全面提升城乡公共服务功能,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继续抓好GPS连续运行综合服务系统建设,为社会提供基础地理信息服务。
五、更加注重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坚定不移深化“阳光规划”,完善“阳光规划”实施方案,创新城乡规划信息公布平台,完成规划展馆项目规划选址工作,结合社区地图功能完成30个社区公示宣传栏制作;深化社区规划监督员制度,进一步拓宽规划监督员参与规划决策和管理的渠道。加大执法力度,遏制违法行为;全面落实乡镇政府对农民建房的监管职责,促进依法有序。创新预防化解行政争议新举措,建立规划行政许可信访预警机制,完善群众利益诉求机制和矛盾调处机制,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