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天喜地购彩电 孔德宾摄
我县出台“家电下乡”实施意见
为了顺利有效地开展家电下乡工作,切实将这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日前,县政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意见。
推行家电下乡,旨在适应农村消费特点,为农民朋友提供性能可靠、质量保证、物美价廉的家电产品,满足其消费需求。在全国推广家电下乡是党中央、国务院启动农村消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重要举措,也是中央积极财政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推广家电下乡对于应对当前全球金融危机,完善农村流通网络,改善民生,提高农村群众生活质量,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加强领导,确保家电下乡工作顺利实施,县政府专门成立磐安县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县长任组长,县府办、经贸局、财政局、工商局、质监局、物价局、广电台、传媒中心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县经贸局牵头做好家电下乡工作,并负责受理、审核中标企业及销售网点的登记备案。县财政局负责补贴资金的审核与发放工作,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付到购买人手中。县工商局负责家电下乡产品流通的市场管理,对中标销售企业及销售网点虚假宣传、混淆视听、误导消费者、扰乱市场、搞市场垄断、相互压价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严厉打击非备案网点扰乱市场秩序,借机销售家电下乡产品欺骗消费者行为;监督销售网点严把进货关,保证商品质量;受理家电下乡产品质量投诉。县质监局负责家电下乡产品的质量监督工作,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产品进入家电下乡流通体系。县物价局负责对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的价格监督检查,督促中标销售企业及销售网点明码标价,严格执行中标限价规定,依法查处价格欺诈等行为,保护农户利益。各乡镇政府做好有关宣传工作并负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产品销售发票、产品专用标识卡、储蓄存折(账号)等审核工作,及时将有关数据信息录入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并报县财政局。
据悉,家电下乡实施时间从2009年2月1日起至2013年1月31日,暂定4年。凡具有我县农业户口(凭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确认)的所有人员,在家电下乡指定店购买的家电下乡产品,均可申报财政补贴。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3%。在实施家电下乡期间,每户每类家电下乡产品补贴数量不得超过二台(件)。
九类产品可享受家电下乡政策优惠
目前我省家电下乡的品种包括彩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手机、空调、热水器、电脑、微波炉、电磁炉等九类。摩托车归入汽车下乡补贴渠道。
家电下乡产品价格由财政部、商务部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并规定了最高限价:彩电单价不超过2000元;电冰箱(含冰柜)单价不超过2500元;手机单价不超过1000元;洗衣机单价不超过2000元;空调单价不超过2500元;热水器单价电热水器不超过1500元,燃气热水器不超过2500元;太阳能热水器、电脑、微波炉、电磁炉最高限价待招标后确定。各型号产品的最高终端零售价不得高于产品中标价格(详情可查询:www.jdxx.gov.com)。
据了解,为了便于农民识别,商务部、财政部特别制定了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家电下乡产品外包装的正前面(手机的包装应为正上面即顶部)印制有家电下乡中标产品标识及“财政部商务部家电下乡中标产品”字样;洗衣机、彩电、冰箱(冰柜)、空调、热水器外包装的左侧面右上角印制有家电下乡产品说明;家电下乡产品使用说明书封面左上角有家电下乡专用标识及“财政部商务部家电下乡中标产品”字样,右下角粘贴有“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卡”。
家电下乡
家电下乡政策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扩大内需的重要举措,是财政和贸易政策的创新突破。其主要内容是:顺应农民消费升级的新趋势,运用财政、贸易政策,引导和组织工商联手,开发、生产适合农村消费特点、性能可靠、质量保证、物美价廉的家电产品,并提供满足农民需求的流通和售后服务;对农民购买纳入补贴范围的家电产品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补贴,以激活农民购买能力,扩大农村消费,促进内需和外需协调发展。
2008年11月,国务院决定在全国推广家电下乡工作。2009年3月16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经贸委、省财政厅《关于浙江省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4月3日,磐安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家电下乡工作的实施意见》(磐政[2009]49号)。
16家网点获首批备案登记
我县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由县经贸局负责确认备案,对核准备案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向社会公布。销售网点申请备案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与中标销售企业签订直营、加盟或授权协议;经营规范,信誉良好,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销售规模及服务水平居所在地区前列,具备送货、安装调试、维修保养等服务能力;具备开具税务发票的条件;配备计算机及网络设备和相关操作人员。
需要提请注意的是,农民必须在经政府备案登记的指定店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才能享受政府补贴。为了便于农民更好地识别家电下乡指定销售网点,商务部、财政部统一制定了“家电下乡指定店”标识,各销售网点要在明显位置悬挂,并张贴统一的家电下乡产品公示和农民购买须知。销售网点应当积极组织货源,保证产品供应;产品的销售价格不得高于中标价,不得变相提价或变相提高收取其他服务费用;及时开具由税务部门监制的货物统一销售发票,三天内把购买人基本资料和产品等有关信息录入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的销售网点终端;提醒购买人妥善保管产品专用标识卡等有关凭证。对不开具由税务部门监制的货物统一销售发票、不履行服务及维修承诺或出现其它重大问题的,将取消其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备案资格,并向社会公布。
据悉,目前我县获得首批备案登记的销售网点共16家(今后如有调整或增加,请关注政府公告)。其中县城6家:洪昌家电商场,洪昌手机大卖场,金信家电商场,东方家电商场,新环球通讯商行,康达通信维修部;尖山镇3家:丰华家电商场,尖山良斌家电商场,明泉家电商行;新渥镇2家:新渥镇富芸家电商场,新渥信义家电商场;冷水镇2家:冷水福财家电商行,冷水月天家电销售中心;仁川镇1家:杨国有家电商场;方前镇1家:方前家电商场;尚湖镇1家:尚湖旺丰家电经营部。
购买家电下乡产品需注意的问题
农民朋友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同时要特别关注以下问题:(1)应事先了解家电下乡政策,确认家电下乡产品型号、最高限价(中标价)和销售网点(可查询www.jdxx.gov.cn);(2)索要由税务部门监制的货物统一销售发票;(3)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开箱时,要注意验证及保存产品标识卡(粘贴在说明书封面上),并以此作为申领补贴的重要凭证。无标识卡的产品应拒绝接受;(4)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后,需将标识卡上的卡号、产品编码的条形码和购买人的个人信息告知网点销售人员,进行销售登记以备补贴。
农户在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如发现价格、质量、服务等方面问题,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县经贸局,电话:84665561;县工商局,电话:12315;县财政局,电话:84883826;县物价局,电话:12358;县质监局,电话:84508018、12365。
补贴标准及领取程序
据了解,家电下乡产品补贴有数量限制,每户每类家电下乡产品补贴数量不得超过二台(件)。补贴标准为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3%。
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后,可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组申报补贴。乡镇政府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后,报县财政部门,县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将补贴资金通过银行直接拨付到农民储蓄账户上。县财政每15天拨付一次。
农民申领家电下乡产品补贴时,应带齐以下证明材料:购买产品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原件(或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补贴类家电产品专用标识卡,购买人储蓄存折(账号)。
售后服务也要下乡
“家电下乡”虽然从政策上得到了国家有关部门的大力扶持,但从一些先期推行“家电下乡”的地方来看,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凸显出不少问题,其中最突出的是产品的售后服务。农村毕竟不比城市,家电如果出现问题,城市人打个电话马上就有人上门维修,可在农村,即使买的是名牌家电产品,但由于企业维修点的设置限制,就算是企业承诺上门维修,也只能等到第二天或第三天。对此,有业内人士指出,在下乡产品的售后服务上,政策还不够到位,国家有关部门应在企业投标之初就将“售后服务点”的建设作为中标必备的条件来约束企业。
对于一个负责任的企业而言,一套完整的市场销售体制就应该将售后服务囊括在内,即产品到哪里,售后服务到哪里。因此,“家电售后服务下乡”关键取决于企业自身,即企业是否真心投入农村市场、立足农村市场、服务于农村市场。
据了解,目前热水器中标企业万家乐、海尔、华帝、美的等正在积极筹备,在其中标区域的乡镇设立“售后服务维修安装点”。希望更多的家电下乡中标企业能够尽快加入这一行列,在产品下乡的同时,确保优质服务下乡,以免除农民朋友的后顾之忧,让他们买得高兴、用得舒心。同时,笔者认为,搞好售后服务不仅仅是家电厂家的事情,各销售网点同样责无旁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