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月是手足口病的高发易发期
县教育局要求各所学校做好手足口病防控工作
记者日前从县教育局获悉,为全面防控手足口病,我县所有小学和托幼机构必须建立晨检制度,严防手足口病在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播。
近期,全国部分地区及我省手足口病疫情有明显的上升趋势,部分地区出现重症和死亡病例。据省卫生厅统计,截止4月8日24时,我省各地累计报告手足口病4122例,死亡1例。学校(托幼机构,下同)人群集聚,为手足口病的高发易发期。手足口病是一种由肠道病毒感染引起的常见传染病。引起手足口病的肠道病毒很多,其中以肠道病毒71型(EV71)和柯萨奇病毒、埃可病毒最为常见。目前,我县个别幼儿园中,也已有手足口病病例发生。
为切实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预防各种传染病在学校发生和蔓延,县教育局日前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务必高度重视肠道等各种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学校、幼儿园要确定主要领导关注肠道传染病的有关动态,同时,要加强与县卫生疾控中心或卫生院的联系与沟通,采取切实措施,确保相关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和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管理。学校食堂必须具有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合格证。学校通过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提供的学生生活饮用水,应经县卫生部门水质监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学校统一订购桶装水,必须查验提供桶装水的企业是否持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报告、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学校使用的饮水机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定期清洗、消毒。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通过多种宣传教育形式对广大师生集中开展一次食品卫生、饮水卫生、预防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知识的宣传教育。一是要对手足口病的主要症状及预防的相关知识进行宣传。二是要维护稳定,防止出现恐慌情绪。三是要教育引导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县教育局还要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特别是幼儿园务必要落实学生、幼儿晨检制度,认真仔细开展晨检,要建立因病缺勤追查与登记制度,做到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强化报告意识,发生学校食物中毒、肠道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必须按要求立即向县疾控中心及教育局进行报告,同时要在疾病预防控制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隔离治疗等应急处置工作,避免事态或疫情进一步扩大。
据记者了解,我县各中小学校、托幼机构都将在近期集中开展一次环境清理,重点做好食堂、教室、宿舍和厕所等公共场所以及饮用水设施的清洁与卫生消毒处理工作,消除有可能导致肠道传染病和食物中毒发生的各种隐患。(胡瑞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