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消息(通讯员陈莉萍记者张黎明)磐安县法院近日在县委、县政府支持下,一举清理了历时10余年的以该县精制茶厂、金美平为被执行人的所有执行积案。
磐安县精制茶厂是金美平的私营独资企业,开办于1995年。1998年8月底,金美平因欠债外逃,下落不明,磐安法院陆续受理了以该茶厂和金美平为被告的各类案件共计128件,主要涉及民工工资、货款及民间贷款,经审判需执行的标的金额高达600余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磐安法院投入很大的执行力量,多方查找金美平的下落,但无果。该茶厂地产经多次拍卖,均因地理位置偏僻、周边农户矛盾多、无人竞拍而流拍。128件执行案件无法执结而中止。磐安县委、县政府对此案十分重视,县财政垫资150万元,首先解决了119件以农民工为债权人的工资、货款、民间借贷案件,缓解了社会矛盾。
2007年,金美平在外乡死亡,以县财政局、玉山信用社、县电信局等9家单位为债权人的案件无法得以清偿。经磐安法院提议,将该茶厂地产由国资办收储,9家债权单位的执行款按比例共计105万元,由县财政垫付。县政府召开协调会,最终确定了该方案。截至目前,磐安法院已及时向各单位发放了执行款,这起历时10余年的系列债务纠纷案件终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