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灾减灾 任重道远
——写在首个“防灾减灾日”到来之际
印尼海啸、非典、汶川地震、甲型H1N1流感,这个世界真不平静。中国自古以来就是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从3800多年前《竹书纪年》最早记载的“泰山地震”到两汉、魏晋、南北朝,旱、水、虫、饥、雹、风、疫、震“八灾搔扰”;再到民国时期“灾害频发、从未稍敛”,民众“深受其苦”。
近年来,我国自然灾害损失不断增加,最常发生的灾害有洪涝、干旱、地震、台风和滑坡泥石流,所造成的损失占损失总量的80%以上。据国家统计局统计,全国2008年全年各类自然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1752亿元,比上年增加4倍。其中,汶川大地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451亿元。
汶川地震发生后,防灾减灾工作更加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各界纷纷提议设立全国防灾减灾主题日,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2008年8月,国家减灾委、民政部、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开展论证,吸取社会各界意见,经过反复研究,并报国务院同意,从2009年开始,将每年5月12日设立为“防灾减灾日”。这样,我国的首个“防灾减灾日”就诞生了。
在灾害面前,多一点防灾意识,就会多一份安全系数;多一项自救本领,就会多一个生存机会。四川德阳孝泉中学师生成功避险就是一个典型。地震时,孝泉中学2500余名学生正在教室或宿舍午休,学生们在震时短暂惊恐后,迅速恢复镇定,在老师带领下,仅用3分钟就全部有序疏散到操场,随后教学楼轰然倒塌,师生无一伤亡。日本是一个地震频发的国家,每年发生有感地震约1000多次。因此,日本特别重视防震抗震知识的教育,并把每年的9月1日定为防灾日,组织大规模的防灾演习。每逢震后日本国民总能镇静救灾,将震后伤亡、损失降到最低。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防灾减灾工作,把防灾减灾作为实现国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总体目标的重要保障,形成了日趋科学的防灾减灾、抗灾救灾理念。当前,我国建立了灾害应急响应、灾害信息发布、救灾应急物资储备、灾害应急社会动员等防灾减灾机制,颁布实施了防震、消防、防洪、气象、防沙治沙等30余部法律法规。
2008年9月6日,我国成功将环境与灾害监测预报小卫星星座A、B星送入太空,A、B星具有大范围、全天候、全天时、动态的灾害监测能力,我国减灾救灾工作有了稳定的数据源。中央级灾害信息管理业务系统一、二期建设的完成,实现了对新灾数据的日常自动化管理、对历史灾害信息的自动化查询统计,以及灾害信息的快速制图等空间信息处理功能。
当然,我国的防灾减灾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减灾综合协调机制尚不健全;尚缺乏综合性防灾减灾方面的法律法规;在监测预报能力建设方面,重视致灾因子和灾情,但对灾害风险的监测、评估和预警工作认识不够等等。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我们应尽快制定综合性的减灾法,规范政府的灾害管理行为,强化对灾害管理工作的监管;加快各级减灾体系建设,健全各级减灾综合协调机制,全面提高应急反应能力;适当增加监测密度,建设卫星遥感灾害监测系统;健全灾害风险预警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准确发布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积极拓展与国际社会减灾组织的合作与交流……因而,防灾减灾,依然任重道远,需要我们共同面对。
我县地质灾害现状及防控措施
我县地处全省地质灾害易发区中,常见滑坡、崩塌、泥石流地质灾害,全县现有地质灾害及隐患点91处,其中滑坡38处、崩塌19处、泥石流33处、潜在地面塌陷1处,分布于19个乡镇,受威胁人口1926人,其中安文镇白云山不稳定斜坡、朱锡坞泥石流隐患沟谷、尖山镇山皇前、深泽乡柘岭头和新渥镇上岩岗滑坡等地质灾害点为省市重点“地灾”防治点。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 2009年属于气象灾害中等偏重年份,预计降雨量要比常年集中且偏多。根据我县汛期降雨量多而集中、台风活动频繁的特点,预测地质灾害多发时段主要集中在4月至10月:4月至7月梅汛期的长期降水,极易诱发土体滑坡和公路边坡、矿山宕面崩塌为主的地质灾害;8至10月台汛期强暴雨,是滑坡、泥石流灾害多发期。
为此,我县相关部门有针对性地制订了防灾减灾措施。如:针对诸永高速及连接线、磐新线、怀万线等公路沿线不稳定区域,交通部门采取以下措施:建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制定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按照诸永高速及连接线、磐新线、怀万线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要求加强易发区段的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加强巡查监测,及时处置突发性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针对大盘镇小盘村麻山岭头、南山、石上滑坡,落实汛期值班、险情巡查、灾情速报制度,明确人员财产转移路线、预警信号;做好监测,了解钻孔涌水、测点、地裂缝变化情况,做好记录;夯实地裂缝,减少雨水渗入滑坡体;继续推进退耕还林;若遇局部坍塌堵塞水沟和溪流,应及时疏通,预防泥石流的发生;小盘村滑坡前缘(坡脚)50m范围内农户加快搬迁速度,尽早搬离灾害危险区。
同时,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务局、县交通局、县建设局等部门还详细制订了《磐安县2009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对我县地质灾害的现状作了分析,对防控措施作了落实。应急有预案,防控早部署,降低灾害带来的损失。
减灾法制和体制机制建设
中国注重减灾的法制建设,颁布实施一系列减灾法律、法规,逐步把减灾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20世纪80年代以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人工影响天气条例》等30多部防灾减灾或与防灾减灾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围绕“防灾减灾日”开展活动
一是开展中小学防灾减灾专题活动。宣传周期间,全国中小学普遍开展一次防灾减灾专题活动。通过组织防灾减灾演练、主题班会、板报宣传、观看防灾减灾影视作品等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灾减灾宣传主题活动,提高学生防灾减灾素养。
二是开展各类防灾减灾教育活动。针对本地本部门主要灾害风险,立足群众广泛参与,有针对性地向广大干部和群众介绍灾害基本知识、防灾减灾基本常识和避险自救互救的基本技能。
三是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灾减灾演练。针对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卫生防疫、自救互救、转移安置等内容,针对特定人群,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各类防灾减灾演练。针对消防安全、生产安全、医疗救护等内容,开展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和技能练兵活动。
四是开展“防灾减灾日”集中宣传活动。宣传周期间,各类媒体集中开展各类防灾减灾宣传活动。通过开设专栏、专题,播出有关专题片和影视节目,报道各地活动开展情况、防灾减灾措施经验以及取得的成绩,宣传防灾减灾政策法规,营造防灾减灾舆论氛围。
国际及国外“减灾日”
1989年,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将每年10月的第二个星期三确定为“国际减灾日”,旨在唤起国际社会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视,敦促各国政府把减轻自然灾害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日本将每年的9月1日定为“防灾日”,8月30日到9月5日定为“防灾周”;韩国政府自1994年起将每年的5月25日定为“防灾日”;印度洋海啸以后,泰国和马来西亚将每年的12月26日确定为“国家防灾日”;2005年10月8日,巴基斯坦发生7.6级地震后,巴基斯坦政府将每年10月8日定为“地震纪念日”等。
设立“防灾减灾日”的目的意义
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造成损失重。在全球气候变化和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近年来,我国自然灾害损失不断增加,重大自然灾害乃至巨灾时有发生,我国面临的自然灾害形势严峻复杂,灾害风险进一步加剧。
在这种背景下,设立“防灾减灾日”,既体现了国家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高度重视,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通过设立“防灾减灾日”,定期举办全国性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有利于进一步唤起社会各界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高度关注,增强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普及推广全民防灾减灾知识和避灾自救技能,提高各级综合减灾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自然灾害的损失。
2008年5月12日,我国四川汶川发生8.0级特大地震,损失影响之大,举世震惊。设立我国的“防灾减灾日”,一方面是顺应社会各界对我国防灾减灾关注的诉求,另一方面也是提醒国民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更加重视防灾减灾,努力减少灾害损失。国家设立“防灾减灾日”,将使我国的防灾减灾工作更有针对性,更加有效地开展防灾减灾工作。
关于“防灾减灾日”
2009年3月2日,国家减灾委、民政部发布消息,经国务院批准,自2009年起,每年5月12日为全国“防灾减灾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