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县委决定建立两项档案制度,即乡镇、县机关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办事档案”制度,村级班子和村干部“创业档案”制度。此举旨在进一步转变干部工作作风,激发创业热情,为“以实绩选干部”提供重要依据。
我县于2007年开展了“民情档案”试点工作,并于2008年全面建立了乡镇、县机关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实绩档案”。二年来的实践证明,这些制度的实施在转变干部作风、以实绩选干部用干部、引导干部专心谋事等方面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我县决定建立一套全面真实、客观公正反映干部实绩的档案体系——两项档案制度。 据了解,“办事档案”的记录对象为乡镇和县机关部门干部;“创业档案”记录对象为各村班子和村两委干部。“办事档案”记录内容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情况、个人年度考核情况、单位和个人受到的奖惩情况、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等。“创业档案”记录内容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情况、个人考核测评情况、村级班子和村干部个人受到的奖惩情况、村级财务清理审计结果等。其中,县机关部门主要领导和乡镇党政正职的“办事档案”每周五下午在党政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进行公示,其他班子成员在本单位内部组织公示;村级班子和村干部“创业档案”每季在村务、党务公开栏内进行公开。同时,将两项档案的建立和报送情况列入党建工作考核,不定期进行检查,作为干部调整任用、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并与村干部的报酬补贴挂钩。(陶宝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