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中、高考期间,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应试环境,6月1日,县环保局分别与建设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高考中考期间环境噪声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并把《通知》及时送到城区各建筑施工单位、有关企业和有关娱乐场所。
《通知》要求2009年6月5日至6月12日期间,在城区进行建筑施工的单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环境噪声防治措施,严格控制夜间(22时至次日6时)和中午(12时至14时)建筑施工作业;6月7—8日全天、11—12日全天,考场周围500米范围内,禁止从事对周围环境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活动;对因生产工艺上要求连续作业的,必须凭建设局相关证明,向环保局申领夜间施工许可证,并公告附近居民。餐饮及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边界噪声不得超过规定标准,对超过国家噪声标准的餐饮和娱乐场所,必须停止营业;虽达到国家标准,但对学生学习、休息有干扰的娱乐场所,在夜间22时之前必须停止营业;居民住宅及其附近的机械、修理等工场在中、高考期间,不得进行对周围环境产生噪声污染的作业。
在中、高考期间,环保局还与建设局、文化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考场周围500米范围作为噪声管理的重中之重,对考区周围发生的噪声进行应急处理,并在考区周围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在考生休息时间,对考生集中居住区周围进行巡回检查,确保考生有一个良好的休息环境。(蒋秀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