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为肠道传染病高发季节,为进一步做好急性肠道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及早发现病人,控制疫情的扩散和蔓延,促进医疗机构提高肠道门诊工作质量,规范肠道门诊各项工作,县卫生监督所日前对肠道门诊进行了专项检查。
根据《浙江省医疗机构肠道门诊设置规范(试行)》要求,通过实地查看、询问坐诊医师等方式,对县属医院、各乡镇卫生院和民营医院等进行了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经过多年法律、法规的宣教和检查,各医院对肠道门诊的工作日益重视和加强,各医疗机构能及时开设肠道门诊工作,能够较为正常的开展对肠道病人诊疗工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腹泻患者对采样工作不配合、不理解;肠道门诊设施不全,门诊诊室无防蝇防蚊设施、无非手触式洗手装置和紫外线灯等洗消毒设施等。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当场出具了《监督意见书》,要求有关医疗单位积极整改。
通过本次检查,更好地规范和提升了医疗单位的肠道门诊工作水平,对预防肠道传染病起到有效的推动作用。
为了更好地掌握我县集中式供水单位的水质情况,防止水质污染引起水源性疾病及肠道传染病的发生,确保广大群众的饮水卫生安全,县卫生监督所于6月2日对全县4家集中式供水单位的出厂水质进行检测。
拧开水龙头就能喝上干净卫生的自来水,是很多市民理想的生活方式之一。目前我国水质污染主要是工业废水、废气、废渣排放形成的有机污染,及农药残留造成的污染。农药残留在土壤中,短时间内很难降解,会对地下水形成污染。居民长期饮用被污染的水,相当于“慢性中毒”。多年来,我县的生活饮用水达到国家标准,水质各项综合指标位居一流水平。但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有个别水厂净化、消毒等水质处理设施不够完善,供水卫生安全方面还存在隐患。为此,县卫生监督所决定对全县的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一次水质检测。检测内容包括自来水厂用来制作自来水的水源水,以及制作后的出厂水、进入千家万户的自来水管网里流出来的末梢水的浑浊度、色度、肉眼可见物、CODMn、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游离余氯等指标。对检测不合格的自来水厂,将责令进行整改,并作出处罚。 (陶宝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