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戴蔚成)记者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我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细则已于昨天下午出台,确定了招生、划线、投档、录取等具体实施办法。据悉,今年高考录取将从7月9日开始,投档比例,省内院校平行志愿首轮投档一般按招生计划的1∶1确定,省外院校的投档比例一般按不高于招生计划的1∶1.1确定。
录取批次、时间确定
文、理科专业
第一批(含该批提前录取院校)7月9~21日。全国重点高校、“211”高校和经批准列入该批的本科高校专业(即原来一本),对应一类考试科目。
第二批(含该批提前录取院校)7月29日~8月9日。一般本科高校(包括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即原来的二本、三本)的本科专业,对应二类考试科目。
第三批(含该批提前录取院校)8月17~28日。高职(专科)院校专业,对应三类考试科目。
军事(国防生)、公安、航海类专业;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及经批准列入提前招生的高校、专业,按重点本科、一般本科和高职(专科)分别安排到一、二、三批提前录取。
艺术类专业
第一批7月9~12日。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类院校、教育部批准的清华大学等11所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其他专业校考和“211”高校及经批准列入该批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第二批 7月14~21日。专业省统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第三批8月2~9日。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中央戏剧学院高职专业在7月29~31日单独录取)。
体育专业
第一批:7月14~21日。本科专业。
第二批:8月2~9日。高职(专科)专业。
录取工作体制和办法
录取工作实行“高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分类分批按一定比例划定并公布最低控制分数线。
第一次划定文理科第一批、艺术、体育类本科分数线,并确定其他各批分数线划线比例;后续其他各批分数线按照最接近确定比例的分数划定。不再划组档线。
文理科、艺术类录取共分三批进行,体育类录取分两批进行。
志愿设置:文理科第一至三批均设置平行志愿,其中各批的提前录取和艺术类第一批录取院校仍为传统志愿。
各批平行志愿(即平行一志愿,下同)、征求志愿(即平行二志愿,下同)以及降分征求志愿(即平行三志愿,下同)均设置A、B、C、D、E五个高校志愿(降分征求志愿另再增设高校服从志愿),每所高校均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投档原则:凡选报与批次相对应的考试科目类别的考生,统考总分成绩(含政策加分)达到批次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其志愿按相应的原则投档。
一、 第一至三批提前录取院校传统志愿
根据考生志愿,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投档。
二、 第一至三批的平行志愿
1.按该批对应的考试科目类别及分值,分类分批对考生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根据排序对考生所填报的平行志愿从A高校到E高校的顺序逐个检索投档。
2.各批平行志愿与征求志愿分别实行一轮投档。
3.高校下载考生志愿信息时,只显示考生填报本校的志愿,不显示其余平行志愿高校名称及顺序。
4.同一高校并列名次的考生全部投档。
投档程序及办法:
■第一至三批提前录取院校传统志愿。1.投档程序分五轮。分别按考生的5个志愿顺序,依次分五轮投档。根据招生计划第一轮按不大于1∶1.2比例,后续各轮原则上按1∶1比例投档。
2.每轮投档后,视生源情况进行补投。如高校对个别专业有特殊要求,经与录检组联系确认,可根据招生章程规定的要求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含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3.各轮投档录取后仍未完成计划的,由招生高校提出申请,经省招委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按有关规定降10分投档。降分投档时,按每5分一档进行操作,原则上按1∶1比例投档。
■第一至三批平行志愿。投档比例根据我省多数高校意见,第一、三批省内高校和第二批省内独立学院与民办高校的平行志愿投档(首轮投档)比例一般按招生计划的1∶1确定,第二批省内公办高校一般按不高于招生计划的1∶1.02确定;各批所有省内高校的征求志愿及降分征求志愿的投档(二、三轮投档)比例一般按不高于招生计划的1∶1.05确定;各轮累计投档数原则上不超过高校招生计划的120%。
各批省外高校的投档比例一般按不高于招生计划的1∶1.1确定。
高校招生计划为4人及以下时,按实际计划数投档。具体投档比例由高校自定。
■特殊类生源投档:遵照教育部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高校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等考生,按考生单独提前填报的志愿,于第一批提前录取的最后一天投档,放弃志愿的考生该批只能通过填报征求志愿参加录取;高水平运动员考生按照招生高校报送的入选名单,经审核确认后,与第一批征求志愿同时投档。高校根据录取政策及招生章程规定,完成上述特殊类考生的录取工作。
■平行志愿投档:根据高校招生计划及投档比例,首先按考生总分排序,逐分对考生的平行志愿从A高校到E高校逐个检索,被检索的志愿中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高校,即向该高校投档。
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文化总分排序,文化总分仍相同时则再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科顺序排列:一类考试科目文科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自选模块;理科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自选模块。二类考试科目排序,剔除自选模块,其他科目排列与一类相同。三类考试科目文科为语文、数学、外语、技术;理科为数学、语文、外语、技术。
■征求志愿投档:平行志愿录取后,停止档案流动。省教育考试院对考生录取状态进行确认(含已录取、预录取和未录取状态。对未在规定时间结清档案的高校,省教育考试院将按教育部有关要求代为录取),并通过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及网络、声讯台等媒体,向考生提供录取情况查询。同时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专业、招生人数等信息以及少数省属高校预留的少量计划。省属高校预留计划用于招收征求志愿高分考生(其总分须高于该校平行志愿最低投档线)。
凡该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平行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在网上填报征求志愿。
征求志愿投档原则及办法与平行志愿相同。
■降分征求志愿投档:征求志愿录取后仍未完成计划的高校可提出降分申请,经批准,一般专业可在批次线下10分以内,海洋运输、地质勘探、农林渔等艰苦行业专业可在批次线下20分以内,根据缺额计划及生源情况确定具体降分分值,进行降分征求志愿。总分符合降分值范围内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在网上填报降分征求志愿。
降分征求志愿投档原则及方法与征求志愿相同。
艺术、体育类兼报文理科的考生,先参加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
已被复旦大学面向我省自主选拔招生以及未纳入统招的香港高校(在第一批提前录取的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除外)录取的考生,其他高校不得再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