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县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深入实施“旅居兴县”战略,形成全县上下“合力兴旅”的氛围,把旅游业作为第三产业的龙头和重要的经济增长点来培育,推动全县“休闲养生”旅游产业加快发展。
意见提出,要围绕“山水磐安、休闲养生好地方”主题形象品牌,优化发展环境,不断加大财政资金的扶持力度。意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了一整套扶持政策:
——加强本地导游培训和培养,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从事兼职导游工作,凡取得全国导游资格证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00元。对获得中级、高级导游资格,且在县内从事导游工作的,每年分别奖励1000元、2000元。
——鼓励景区上等级提升品质,创建国家级景区给予一次性奖励,新获AAA、AAAA级旅游景区的分别奖励10万元、50万元。被评为省级、国家级地质公园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20万元。被评为全国工农业旅游示范点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被评为省旅游强镇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鼓励酒店品牌经营。对首次评定为三星、四星级的旅游饭店,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50万元的奖励。对新建规模在100个以上标间的商务型宾馆,一次性奖励10万元。通过省级绿色饭店评定的星级饭店,一次性奖励1万元。
——鼓励旅行社做大做强。经县旅游主管部门核准,县内外旅行社承组县外团队达2000-5000人次的,给予地接量3元每人次奖励;地接达5000人次以上的,给予地接量4元每人次奖励;在旅游推荐单位过夜的加倍计奖。承组到本县团队位于前三名,且年送客量达1000人次以上的外地旅行社,年终一次性分别奖励2万元、1.5万元、1万元。当年新评为金华市优秀旅行社的奖0.5万元,被评为金华市最佳旅行社的奖1万元,被评为全省百强旅行社的奖5万元。
意见同时还对旅游项目招商、乡村旅游发展、旅游商品开发等方面的奖励政策作出了具体规定。(蔡秀芬)
如何考取导游证
浙江省2009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采取全省统一笔试和现场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拟于11月14、15日举行,笔试科目为《旅游政策与法规》、《导游业务》、《导游文化基础知识》。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旅游政务网(http://dyks.tourzj.gov.cn)进行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15日),然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地市旅游局进行现场确认。
鉴于国务院公布的《旅行社条例》、国家旅游局《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已分别于5月1日、5月3日正式施行,《旅游政策与法规》教材中有关旅行社管理的部分法规制度已经废止,因此今年的《旅游政策与法规》科目考试内容将作适当调整:《旅游政策与法规》教材第十二章除保留第三节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以外,其余更换为《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本刊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