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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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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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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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县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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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全县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已从分析检查阶段转入整改落实阶段。整改落实阶段是整个学习实践活动的最后阶段,也是检验学习实践活动成果和实效的关键阶段。日前,县公安局、县人口计生局率先行动,立足本单位实际,精心研究制订了整改落实方案,操作性比较强,实践性比较突出。现予以刊发,供各部门、各单位借鉴学习。
县公安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活动整改落实阶段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阶段的各项工作,根据县委的部署和《中共磐安县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整改落实阶段是在学习调研、分析检查阶段工作基础上,集中精力解决突出问题、完善体制机制,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出成果、见实效的阶段。这一阶段要紧扣县局“‘五化三治’践行科学发展,实干主动促进和谐稳定”总载体,着力转变不适应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公安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完善有利于公安工作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着力为磐安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同时做好活动总结工作,组织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努力形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
二、具体安排
整改落实阶段从2009年7月开始,8月底基本完成,重点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
充分利用学习调研、分析检查两个阶段的成果,以县局党委分析检查报告为依据,紧扣年度工作目标与创业承诺等中心任务,立足于更好地履行公安职责、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研究制定一个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到位、切实可行的整改落实方案,做到整改项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责任、整改时间“五明确”,并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公布整改落实方案,自觉接受监督。同时,要召开工作动员会议,对分析检查阶段进行总结,对整改落实阶段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集中解决突出问题
在整改实施阶段,局党委将以全县集中攻坚系列活动为契机,坚持领导领衔抓整改,突出重点抓落实,分学习实践活动基本结束前解决、2009年年底前解决及今后一个时期解决等三个期限,着力解决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1、着力维护全县社会治安稳定
针对当前影响我县社会治安稳定的各类不安定因素,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我县社会和谐稳定,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治安环境。
(1)深入开展“百日破难攻坚”行动、新兴街拆迁等全县中心工作,强化不安定因素的收集、研判,加大应急处置力度,全力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作,确保我县中心工作顺利进行。(责任领导:江栋;牵头单位:办公室、治安大队;参与单位:全局各单位;完成时间:2009年9月底前)
(2)深入开展社会治安整治行动,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深入排查整治突出治安问题,坚决防止发生影响稳定的重大案件,为庆祝建国60周年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责任领导:江栋、陈海标;牵头单位:治安大队;参与单位:全局各单位;完成时间:2009年10月底前)
(3)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大排查、大接访、大化解”活动,采取集中排查、滚动排查、领导包案解决的办法,及时化解一批纠纷矛盾和信访问题。(责任领导:陈金宝、陈海标;牵头单位:治安大队、办公室;参与单位:各相关单位;完成时间:2009年9月底前)
(4)深入开展打击经济犯罪系列专项行动,以打击假币犯罪、危害税收征管犯罪、经济诈骗等为重点,侦破一批经济犯罪案件,维护我县正常经济秩序。(责任领导:孔德强;牵头单位:经侦大队;参与单位:各派出所;完成时间:2009年12月底前)
(5)深入开展打击防范涉枪涉爆、黄赌毒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责任领导:陈海标;牵头单位:治安大队;参与单位:各一线实战单位;完成时间:2009年10月底前)
(6)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整治“两抢一盗”犯罪大会战,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提高打击侦破效能,增强群众安全感。(责任领导:曹永喜;牵头单位:刑侦大队;参与单位:各一线实战单位;完成时间:2009年12月底前)
2、着力推进“五化”建设
针对我县“防范社会化、打击专业化、管理法制化、执法规范化、警务信息化”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根据年初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公安工作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1)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以提高执法主体能力、规范执法行为为重点,强化执法监督,完善执法机制,力争年度执法质量考评保持省优。(责任领导:陈金宝;牵头单位:法制科;参与单位:全局各单位;完成时间:2009年12月底前)
(2)强化交通安全科学管理,大力推行轻微交通违法“告诫式”执法和轻微互赔协商机制,扎实开展城区停车秩序整治,推进城区停车场建设,进一步改善交通秩序。(责任领导:陈金宝;牵头单位:交警队;参与单位:各相关单位;完成时间:2009年12月底前)
(3)全面推进警务信息化,大力开展科技体系建设,强化信息应用,提升公安科技水平。(责任领导:陈金龙;牵头单位:信通科;参与单位:指挥中心、后勤科、各一线实战单位;完成时间:按分步走计划实施。
(4)深入城乡防控体系建设,城区新建28个监控点,80%乡镇安装监控并全县联网,完成重点部位、小区的技防设施建设,以及县际交界处路口智能卡口建设,加大巡防力量建设。(责任领导:陈海标、陈红方;牵头单位:治安大队;参与单位:信通科、刑侦大队、交警大队、各派出所;完成时间:2009年12月底前)
(5)加强专业化打击手段建设,积极构建大情报工作格局,抓好刑事技术三年规划落实,推进现场统勘工作,实现侦察破案从数量规模型、人力密集型向质量效能型、科技密集型转变。(责任领导:曹永喜;牵头单位:刑侦大队;参与单位:政治处、后勤科、各一线实战单位;完成时间:按分步走的计划安排)
3、着力提升服务效能。
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加大整改解决力度,提高服务质量,积极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
(1)扎实开展创满意活动,以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公安工作评议和全县重点涉企岗位评议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开门纳谏,大力开展边评边改工作,以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取得人民群众的信任,提高满意度。(责任领导:陈金宝;牵头单位:办公室、纪委;参与单位:全局各单位;完成时间:2009年12月底前)
(2)建立网上自编预选车牌号,网上预约机动车驾照考试,网上申办护照等网上受理系统。(责任领导:陈金宝、陈金龙;责任单位:交警队、国保大队;完成时间:2009年12月底前)
(3)深化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继续抓好“村官进警营,民警进村居”活动,问计于民,问需于民,促进警民沟通互动,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保障民生。(责任领导:张东方、陈海标;牵头单位:政治处、治安大队;参与单位:各派出所;完成时间:2009年12月底前)
(4)开设公安特服窗口,集中受理、调查、协调和处理群众申请办理的各类疑难事项。(责任领导:卢彩英责任单位:各窗口服务单位;完成时间:2009年8月底前)
(5)编制“服务指南”,将公安行政审批项目和服务项目的办事程序、收费标准等内容整合到一起,在行政村和人民群众中发放。(责任领导:卢彩英;牵头单位:办证中心;参与单位:各有关单位;完成时间:2009年8月底前)
4、着力推进科学、民主、依法治警
针对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一些实际问题,以公安队伍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推进科学、民主、依法治警,强化公安队伍建设。
(1)抓好理论学习,以党委中心组、每周政治学习为契机,进一步组织好政治理论的学习,提高队伍素质。(责任领导:江栋;牵头单位:政治处;参与单位:全局各单位;完成时间:2009年12月底前)
(2)继续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技术指挥中心大楼主体工程和新渥派出所的搬迁启用。(责任领导:陈金宝、陈金龙;责任单位:后勤科、新渥派出所;完成时间:2009年12月底前)
(3)深化大练兵工作,组织开展“轮训轮值、战训合一”工作和相关警种比武工作,提高队伍素质。(责任领导:张东方;牵头单位:政治处;参与单位:全局各单位;完成时间:2009年9月底前)
(4)深化队伍正规化建设,完成年度正规化建设推进计划,争取在上级考核中取得好成绩。(责任领导:张东方;牵头单位:政治处;参与单位:全局各单位;完成时间:2009年12月底前)
(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加强警示教育和防范教育,强化警务督察,争创队伍零违纪。(责任领导:卢彩英;责任单位:纪委、督察队;参与单位:全局各单位;完成时间:2009年12月底前)
(三)建立完善制度机制
学习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局党委组织所属部门积极加强制度建设,已建立完善维护稳定、保障民生、服务发展方面的制度、机制19项。在整改落实阶段,将继续在认真落实已经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的和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以下制度和机制,并要求在8月底前完成。
(1)制定出台办理取保候审案件规范。(责任领导:陈金宝;责任单位:法制科)
(2)制定出台涉企问题处理会商和定期研判防范警示、走访联系制度。(责任领导:孔德强;责任单位:经侦大队)
(3)完善警师警徒制度。(责任领导:张东方;责任单位:政治处)
(4)制订民警职工议题案征集、办理制度。(责任领导:张东方;责任单位:政治处)
(5)修订完善窗口服务质量跟踪回访制度和便民利民措施。(责任领导:卢彩英;牵头单位:办公室、纪委;参与单位:办证中心及相关单位)
(6)修订完善维权工作机制。(责任领导:卢彩英;责任单位:督察大队)
(7)制定出台疑似命案与非正常死亡处置机制。(责任领导:曹永喜;责任单位:刑侦大队)
(四)认真做好总结和满意度测评工作
学习实践活动基本结束时,县局将对照学习实践活动的目标要求,认真组织“回头看”,对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实际成效、经验启示、问题与不足等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总结报告,并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通报。在此基础上,组织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8月底前组织召开县局党委学习实践活动总结大会。同时,扎实做好学习实践活动有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整改落实工作在局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县委常委、公安局长江栋同志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负责,有关职能部门具体承办。分管领导要整合资源,协调配合,将整改措施具体分解落实到主要责任单位和部门,并加强督促指导。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落实整改措施的第一责任人,要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充分发挥广大党员民警的聪明才智,形成全警共抓整改的合力,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二)注重解决问题。解决问题是体现学习实践活动成果、检验学习实践活动质量的重要标准。各单位要坚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集中力量解决一些群众呼声强烈、影响和制约公安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解决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要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不提不切实际的过高要求,不互相攀比。通过扎扎实实地抓整改、办实事、解难题、促发展、见成效,使学习实践活动真正经得起实践、群众和历史的检验。
(三)强化督促检查。为确保高标准、高质量、按期限完成好整改落实任务,县局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将对各项整改项目逐一挂牌督办,定期检查、跟踪问效,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整改项目真正取得实效。整改落实项目涉及的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该整改落实项目的全程具体督办。对于未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区分不同情况问责查究,并督促限期完成。整改落实工作纳入各单位、相关领导干部的绩效考评之中,确保查究、奖惩到位。
(四)搞好工作结合。整改落实工作,任务重,涉及面广,持续时间长,各单位要坚持统筹安排,搞好工作结合,增强整改落实工作实效,确保整改落实工作与各项工作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五)营造浓厚氛围。要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整改工作成效和学习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果,大力宣传学习实践活动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充分展示学习实践活动给公安机关带来的新气象、新风貌。同时,各单位要加强信息反馈,及时报告整改落实的进展情况和整改落实工作取得的成效,县局学习实践办公室将及时总结推广,推动整改工作扎实开展。
报:市委组织部、市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市委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检查组,县四套班子领导、县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县委组织部部务会议成员
发:各乡镇党委、县机关各部门党组织、县委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检查组、县委组织部各科室,金磐开发区、大盘山管理局,新城区、磐安工业园区、云山旅游度假区
签发:杨文秀 编辑:张 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