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服务人性化”建设,满足群众需求,在深入调研和精心准备的基础上,经报请上级公安机关批准,金华市公安局决定于7月28日在全市范围内正式推出“打破区域界限,实施就近受理”的便民服务新举措及相应的工作模式。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公民出国(境)办证需求日益迫切,每年申请人数呈递增态势。为更加快捷方便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大的办证需求,进一步规范、高效、优质地服务社会和人民群众,金华市公安局再次推出“人性化”便民利民服务新举措,对常住户口在我市的公民申请出(国)境证件,实现“就近受理”。
实行“就近受理”举措后,除按照公安部规定,有部分事项必须由市级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直接受理外,全市各公安出入境办证窗口均可直接受理以下申请:
1、普通护照首次申请,护照项目变更申请,护照换发申请,护照损毁、遗失、被盗补发申请,护照失效重新申请;2、因探亲、商务、团队旅游、逗留、其他等事由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3、因私事前往台湾探亲、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及其他私人事务,以及前往台湾进行本企业经贸交流活动(需经国务院台办经济局审核,并提交国务院台办经济局立项批复原件),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4、已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非本市常住户籍居民因赴港澳商务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
需提醒注意的是,申请赴香港、澳门及台湾定居,由户口所在地公安出入境管理窗口受理;赴港澳商务企业仍须到企业所在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为确保该项服务举措真正发挥便民利民惠民作用,在办理出入境证件时,请申请人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相关证明,如有疑问,请事先咨询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陈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