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支农绩效评价规范资金拨付机制
我县强化支农资金监督管理机制
根据中央“以工哺农、以城带乡”的战略,我县从实际出发,把加强“三农”建设作为新农村建设的抓手,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扶持“三农”的政策,以县委、县政府《关于2008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为总纲领,相继出台了建设用地复垦、下山移民、农业产业化、示范整治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为我县的三农工作明确了方向。同时,为加强支农项目和资金管理,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示范整治、水利工程、财政扶贫、农村饮用水建设、农民培训和转移就业等13个支农项目和资金管理制度。这些管理制度使我县的支农资金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便于操作,降低了资金使用的随意性。
为改变支农资金使用分散、合力不强、效益不高的状况,积极探索支农资金整合新路子,在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形式上进行了一些新的尝试,跳出单个支农资金项目专款专用的观念,以项目为切入点带动支农资金整合,促进了相关支农资金项目的统筹使用,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一方面,将县财政安排的预算内外资金进行整合,实行项目职能部门分头管理,资金财政部门综合平衡的模式,将原由各主管部门分头管理的预算资金统一纳入专户,在预算上单列支农专项资金专户;另一方面,将性质相似的专项资金进行整合,将万名农民素质培训资金与农村新增劳动力职业培训资金及扶贫培训资金进行整合,由实施主体县农办、县扶贫办统一规划、统一培训、统一结算,从而避免了资金的重复补助。将新增建设用地复耕、示范整治、下山移民、垃圾中转站建设资金统一纳入新农村建设资金。三将农业龙头企业的品牌建设资金与农业产业化资金进行整合,统一使用。
为加强支农资金监督管理,优化支农资金支出结构,我县努力探索支农资金投入管理新机制。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2007年,我县对农业项目和资金的管理制度进行全面认真清理,并由县府办牵头,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和各涉农部门联合组成检查组重点检查了2006年度各级财政安排的农业产业化、农民培训、下山移民、示范整治、林业专项、水利建设、土地整理与开发、农业科技等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的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管理和使用效益情况等。强化了对财政支农资金扶持的项目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检查,确保资金的安全运行;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机制,研究制定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的指标体系,根据评估结果实施激励约束并重的考核机制,在考核的基础上,结合以往项目的管理水平、资金使用情况和效益,综合考虑对新项目的立项扶持与否;建立了支农专项资金财政集中支付制度,对各类支农专项资金,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和验收情况,由主管部门和财政局审定后,由财政直接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有效杜绝了截留、挤占、挪用现象;完善扶贫资金报帐制,根据近年来扶贫资金报帐制的实践,进一步完善了县财政报帐制度有关规定和程序;改革直接补贴资金发放方式,实行涉农补助资金直接支付,凡是财政安排直接补给农民的资金,全部采取“一折通”方式直接支付到农民个人帐户,减少资金的中间运行环节,杜绝了虚报、冒领等问题的发生。□本刊记者 杨双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