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日前,县政协七届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178件提案已全部办理完毕,委员表示满意的169件,占95%。其中,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88件,正在解决的60件,待创造条件解决的17件,留作参考的9件,不能解决的4件。
“两会”过后,县府办对提案进行了梳理,提出了交办意见。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办公室牵头协调、各科室分工合作的办理格局。各承办部门在提案办理工作中完善了部门联动办理机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没有出现相互推诿的现象;完善了与委员之间的协调沟通机制,确保办复到位,通过电话征求、上门走访、现场办理等方式加强与委员联系沟通,有针对性地答复办理,通过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缩短与委员间的距离,增强了办理工作的透明度。
加强协调督办是提高提案办理质量的重要环节。交办会后一个月,县政府就对全县的提案办理工作进展情况做了了解。6月初,县委、县政府督查室下发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情况通报》,提醒尚未完成答复工作的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各承办单位对办理的进度进行督查,要求各承办科室定期向办公室报告办理进展情况;分管领导和办公室对答复意见进行审核,对能解决未解决、能完成未完成或者意见说明不清楚的,要求承办科室及时改正,对代表不满意的,要求重新办理,确保承办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