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措施 加强服务
县国土资源局全力配合推进农村住房改造建设
县国土资源局作为解决农村住房困难的重要职能部门之一,近几年来,在推进我县旧村改造、“三房改造”、实施下山移民工程、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等项目中发挥积极作用,较好地推进了我县新农村建设,解决了部分群众住房困难问题。但目前,农村住房问题仍是群众呼声高,反映强烈,矛盾纠纷较突出的热点问题。县委、县政府将加快农村住房改造建设作为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重要工程来抓,县国土资源局将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的决定,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抓落实整改,积极推进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开展。
县国土资源局把破解农村住房困难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并将推进农村住房改造、解决农村住房困难户住房难问题作为该局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整改落实项目。组织人员深入调研,配合县政府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住房改造建设的若干意见》和《磐安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补充意见,在全局上下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全力配合县委、县政府实施农村住房改造建设。
为实施农村住房改造提供空间保证,县国土资源局积极开展新农村建设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做到科学修编,统筹安排。根据各地实际,为新农村建设项目留足规划用地,保障农村住房改造建设用地指标,每年确保当年可用城镇村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总量的10%用于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同时,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村镇建设规划的衔接,为新农村建设的实施做好规划保障用地保障。
为了全力配合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工作开展,县国土资源局按照县委统一部署,抽调精干人员进住农村住房改造办室办公,做到人员保证,精力保证;积极推进建设用地复垦、下山移民、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等工程项目建设,并将这些项目开展与空心村改造相结合,推动我县空心村改造,在两年内结对扶持一个村开展空心村改造;在农村住房改造建设用地审批项目收费上,做到严格按照上级规定收费,实行能减则减,能免则免;对农民建房审批,不收取除工本费外的任何费用。
据了解,县国土资源局为了进一步简化农村宅基地审批手续。将农村建房审批权、临时用地审批权和规划区范围内建设用地的处罚权在镇域范围内下放,国土部门做好形式审批,对经乡镇审核上报的宅基地审批材料,限时办理,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原则上不能退件,经审查确实不符合审批条件需退回的,要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确保乡镇在农村住房审批上的绝对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