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正值中秋蚕茧收购时期。日前,记者到县蚕桑专业合作社了解蚕茧收购以及蚕农收入情况。据悉,今年中秋蚕茧收购价格每公斤在27元左右,比春蚕茧价格每公斤上涨了3元,涨了12.4%。秋茧价格上涨,对蚕农的激励作用十分明显。一位养蚕户高兴地与记者谈到“今年中秋期我饲养蚕种7张,售茧达300公斤,收入8035元,多养一张蚕种多收入上千元钱啊!”。随后,记者又对其他蚕农作了采访。蚕农们都很感激合作社为他们所做的贡献。那么,合作社为保护蚕农利益做了什么事情呢?我们一起去看个究竟。
据合作社负责人介绍,十多年来,合作社为入社成员及全县蚕农提供了蚕桑生产技术辅导的全程服务工作。本着为成员服务的宗旨,合作社聘请了5名专职技术人员和40多名村级辅导员,建立了覆盖全县的县、乡、村三级技术服务网络,技术服务辅导网络覆盖率达到100%。建社以来,每年举办了蚕桑生产技术辅导培训班10期以上,受训蚕农达500多人次;每年印发技术资料4000余份,赠送蚕桑科技读物200余册;聘请科研院校专业人员前来授课,示范指导,传授技术。合作社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黑板报、上门技术辅导等多种形式开展技术辅导后,有效地提高了全县蚕桑生产的整体水平,全县蚕种产茧从32公斤提高到40多公斤。
专业合作社采取多项措施,从各种渠道千方百计争取项目扶持资金,同时从企业自身挤出资金,给蚕农予以奖励、补贴与补助,扶持生产,增加成员收益。一是大力推广省力化养蚕、方格簇营茧,方格簇使用率达到100%。二是从2001年起,合作社在全省率先开展大棚养蚕技术的引进、试验和推广工作,2008年起又在全县推广简易蚕房养蚕,合作社给予每个合格大棚或简易蚕房3000—5000元的补助。三是2002年合作社主持起草制定了《磐安桑蚕茧》地方标准,2004年起全面开展标准化生产,现已建立标准化桑园生产基地2000余亩,对符合蚕桑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的,合作社给予补助。四是合作社在全县设立了40多个蚕用物资供应店,蚕药、蚕具等蚕用物资实行统一组织货源、统一按进价销售,每年为蚕农节省生产成本3万多元。五是建立成员生产互助基金。互助基金从2002年建立以来,已为意外遭受损失的435户蚕农发放互助金16020元,体现了农民合作社互助、合作精神。建社以来,专业合作社用于发展新桑园、发展养蚕大棚和推广应用简易蚕房、建立蚕桑标准化生产基地、开展蚕新品种试养等扶持成员生产的资金累计达到149.54万元。
在市场行情趋于低迷时,合作社为保护蚕农的利益,稳定蚕桑产业的发展,采用保护价格措施。建社以来给蚕农增加价外补贴收入达76.71万元。规范二次分配,合作社在成立之初,就建立了按交易额和股金额相结合的二次分配办法,建社以来,合作社对成员二次分配额达121.1万元,充分体现了“民办、民有、民受益”的合作制原则。
合作社于2001年注册了“富诗”商标,2005年制订了《蚕丝被》产品企业标准,开展品牌经营。在抓好蚕桑生产、蚕茧收购的基础上,把蚕丝被的生产经营作为合作社新的经济增长点。
今年,合作社又决定对春蚕种实行补贴:在春蚕种订购时合作社给予蚕种款50%的补贴,再在投售春茧时按上茧数量给予补贴,让今年春期养蚕的蚕农基本不用负担蚕种款。今年春期给蚕农补贴蚕种款10.5万元。从今年春茧开始,增设冷水、仁川二个蚕茧收购点。为最大限度保护我县蚕桑产业基地,实行“保本微利、价格向蚕农倾斜”的原则。
合作社通过产前、产中抓服务,产后抓市场开拓,实现贸、工、农和产、加、销一体化经营。专业合作社通过全程的服务,实现规范化管理,实行蚕桑产业化经营,提高了栽桑养蚕的效益,增加了蚕农的收入。实现了农民成员和专业合作社的共同发展,因此,得到了广大蚕农、上级政府部门的广泛好评和充分肯定, 2001—2008年连续四次评为“浙江省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并先后被评为“全国供销总社示范专业合作社”、“浙江省供销社专业合作社示范社”、“金华市农业龙头企业”、“金华市示范性农村专业合作组织”、“金华市十佳农民专业合作社”、“金华市三星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磐安县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磐安县示范性专业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