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我县召开第五次劳动模范评选工作会议。县委副书记、县长周剑敏,县委副书记黄福良,县委常委、副县长赵军锋,县人大常委会副主陈天洪,县政协副主席任召放参加会议。
5月10日,县总工会根据县委办2009[35]号文件《关于开展磐安县第五次劳动模范评选活动的通知》,确定了县劳动模范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成员,整个评选工作有序开展。按照评选办公室初评、分类的有关要求,县农办从9名农村干部、种植、养殖、加工大户候选人中评选6名,经贸局从16名一线职工、企业家候选人中评选6名,组织部从6名公务员候选人中评选4名,人劳社保局从7名专业技术人员候选人中评选4名,共产生20名县级劳模候选人。经纪检、安监、计生、政法、环保等10个部门审查后于9月11日进行媒体公示,公示期间无收到不良反映。
本次会议通过了《磐安县第五次劳动模范评选工作办法》,投票产生10名县级劳动模范,其中农民3名、企业职工3名、公务员2名、专业技术人员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