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的一个傍晚,我准备到公路上作饭后锻炼。刚走到路口,只见一位年龄已经有85岁的老太太挑着一担足有八、九十斤重的干柴蹒跚走来,我心头顿觉一阵酸痛,本想替她挑一阵子,但觉得自己已力不从心了……
这位老太太不是孤寡老人,而是一位有三个儿子,子孙满堂的人。我为此非常纳闷,也去和她说过赡养的事。因为这位老太太一贯勤劳,三个儿子成家后,她和老伴一直过着艰苦生活。老伴过世后,她一人独自生活,虽然粮食由儿子供给,但蔬菜、柴、油都由自己负责。早些年她还身体硬朗,自己上山砍柴、下地种菜,日子苦点倒也过得去。老太太为了买些油盐等生活用品,想方设法种菜卖钱。儿子们久而久之,只顾自家,不顾老娘,心安理得。老太太也习惯成自然,觉得本该这样操劳过日子的。
笔者对她说,年纪这么大了,不应该上山砍柴,否则容易发生意外。并与她讲了有一老太太上山捡柴而摔断了腿的故事,后果严重、得不偿失……。我说,老人的生活有老人权益保障法来维护,柴米油盐等都应由子女负担,何况你有三个儿子的呢?
在此,笔者呼吁各级社会组织应重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实施,检查一下本地的情况,为老人办件实事。老年人权益保障得不到落实的问题,不是个别现象,政府应引起重视,认真组织检查一次,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读者:胡荷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