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县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乡镇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通过建立工作机构,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我县乡镇机关党建工作上新台阶。
意见指出,各乡镇建立乡镇机关工委,作为乡镇党委的派出机构,承担领导乡镇机关党的工作职责。乡镇机关党员包括乡镇机关、学校等事业单位的党员,组织关系在农村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职工、下岗职工、大中专毕业生中的党员。
文件规定,乡镇机关党组织在乡镇党委和乡镇机关工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由乡镇党委审批。乡镇机关党组织一般包括机关党支部、党员服务中心党支部、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学校党支部、卫生院党支部和事业单位联合党支部等。党员服务中心党支部主要接收党员组织关系一时难以落实的大中专毕业生、下岗职工中的党员,并做好这部分党员的联系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对于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和组织关系在农村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职工,由各乡镇党委积极引导,将组织关系转入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