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乡下一位老朋友聊天时,无意中听说这么一件事:我县一个村的老年协会经村主要干部同意,被一个村民以2000元的价钱承包去了,承包者持有老年协会中麻将牌的“经营权”,村民到该老年协会搓麻将时,这个承包者可以按比例“抽头钿”。如此承包让人啼笑皆非。
我县的村老年协会章程里一般都有规定,村老年协会是在村党支部领导下的群众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保护的老年组织;老年协会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积极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教、老有所乐”的目标,为老年人服务;老年协会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组织会员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为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老年事业作贡献。
村老年协会是全村老年人的活动场所,老年人大多数收入偏少,在老年协会内搓麻将要“抽头钿”一是纵容村民赌博,二是剥夺老年人的休闲娱乐权利。村里集体资金短缺是很普遍的,但村干部把增加村集体收入建立在牺牲老年人利益基础上的做法实在没道理,这种做法确实值得及早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