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华市公路路政管理支队统一部署,12月7日至1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路政管理工作专项整治活动。12月9日,市公路路政管理支队带着抽调的各县(市)路政管理人员,到我县的东仙线和磐缙线开展了以整治未经许可的非公路标牌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治。
9日上午,路政管理人员清理东仙线过境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的非公路标牌及公路用地范围内的未经许可的非公路标牌。下午,开展了磐缙线公路两侧的整治,在深泽至潘潭段清理的非公路标牌大多是广告牌,主要是饭店、五金装潢、医院药店等的招牌。据悉,在专项整治前,县公路段已对相关地段进行了检查,对未经许可非公路标牌的业主发放了整改通知,并要求在12月6日前主动拆除,对延期不拆者,在本次专项整治中实行强制拆除。
这次整治的目的是为了加强我市路政管理工作,维护公路路产路权,以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根据《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公路管理机构批准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申请前款规定事项的,申请人申请设置的非公路标志的材料、颜色、外廓尺寸、结构安装、灯光亮度、设置地点、间隔距离等应当符合规范要求;涉及收费公路的,申请人应当事先征求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的意见。”
据悉,当天我县共拆除非公路标牌36块。这次专项整治活动,对提高广大群众对《公路法》的认知有着重要意义。
图为路政管理人员在深泽上亨堂拆除非公路标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