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三结合” 保持“零信访”
丁埠头村扎扎实实开展旧村改造
维新乡丁埠头村的旧村改造工作始于2005年,通过几年坚持不懈的努力,该村已从一个不起眼的小山村逐步变成一个醒目的新农村。到2008年底止,该村分两期共拆迁了75户(全村126户,不含自然村),拆迁总面积7665平方米,安置总面积5566平方米。共投入资金190多万元,完成了自来水工程、生态沼气池、生态公厕、260米护栏及路灯安装、路面硬化、体育运动场所等项目建设,还建造了休闲公园2个。今年又拆迁了18户,完成拆迁面积2322.91平方米,已安置面积1496平方米,同时投资30万元完成了防护堤坝建设,投资131万元实现了两个自然村的通村公路建设,引进了灵江源漂流项目,多家农家乐正在建设中。
作为一个偏远的小山村,能在近几年取得如此大的变化,而且在旧村改造过程中,始终保持“零信访”,主要得益于党和政府的好政策、上级党委和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正确指导、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
丁埠头村坚持专业决策和民主决策相结合。村庄规划是旧村改造的龙头和灵魂,只有对村庄建设和改造进行高标准、前瞻性的统一规划,才能确保建设科学有序,避免随意性,增强特色美和整体美。为此,村两委邀请专业规划机构——浙江师范大学城乡规划与景观设计研究中心来村实地观察,进行科学规划。规划完成后马上召开村民代表讨论通过规划方案,还制定了本村的旧村改造实施办法,在个别征求意见、层层召开会议基础上,先后修改了四稿,直到2005年6月份才召开全体党员、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并通过。在这个过程中充分体现了村民自治和民主决策的总体思路,实行了专业决策和民主决策的有机结合。
丁埠头村坚持按章办事和灵活变通相结合。旧村改造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在实践中丁埠头村始终坚持按章办事。被拆迁的房屋经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分地基与建筑两部分)给予补偿;与拆迁户签订协议,在限定时间内拆除的农户给予奖励;新基实行“一户一宅”争取就近就便的原则进行安置,如拆迁户不愿在第一期安排新基经旧村改造领导小组同意,与村委会签订协议书后,可以在后几期改造中落实。安排新基收费标准,按评估机构评估的新基价格。拆迁农户的旧面积多于新基面积部分,按照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由村统一收购。新基安置后的房屋必须按规划,统一立面建设,由村统一组织放样后施工,由村干部专人负责监管。
在坚持按章办事的前提下,该村也有灵活变通的地方。旧村改造过程中,每户家庭碰到的问题可能不同,比如有些拆迁户家中还有两个孩子在学校读书,还有上辈老人要照顾,如果房子拆了,近几年可能无力建新房,遇到这种农户,该村也有想尽办法说明道理并帮助他们解决一些村民实际困难,使他们动心,从而使拆迁户愉快地如期把房子拆掉。对一些喜欢老地基不愿到新基安置的农户,该村要求是干部的主动让出老地基,与干部有关亲戚、朋友要求干部做好细致的工作落实到新基安置。同时,采取优惠政策,到新基安置的农户给予奖励,并适当降低新基安置费等。
丁埠头村坚持抢抓机遇和自力更生相结合。该村2006年被列为县级重点整治村,2007年离创建县级示范村还有一定的距离。但旧村改造是一个系统工程,不是一年二年就能建设出一个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生活富裕的新农村来。为此,在县农办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2007年该村又抓住了特色村创建的机遇,找到了由重点整治村向县级示范村过渡的有效载体,让村里能够有机会每年制定目标,并一步一步地进行落实和建设。该村的总体目标创建成为市级示范村。因此,今年在没有列入示范村建设的情况下,采取村民自愿集资和多方募捐的方式筹集资金,例如村内小公园建设、堤坝建设拉到企业赞助30多万元,两个自然村机耕路建设村民主动集资26万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