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南苑中学在磐安新渥镇中设立奖学金。规定凡是身心健康发展、学习勤奋,在每学期考试中学业成绩在年级前10名的学生就能享受。“南苑中学”奖学金分设三个奖项,最高奖励额为500元,最低奖励额为200元。“南苑中学”奖学金从本学期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