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史兴,副主任陈天洪、郭振祥、虞贵荣、陈浩波、吕海深及其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陈峰齐,副县长陈剑波,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部门负责人应邀列席会议。
会议补选了陈擎苍为金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磐安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县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定于2010年3月9日在县城召开;审议了县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2010年工作要点及县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会议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关于2009年度代表工作先进评选结果的通报;经投票表决,确定县人民法院、县规划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局、县国土局为2010年专项工作评议被评议单位;审议了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磐安县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县财政局《关于磐安县200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0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关于2010年县财政预算草案初步审查的报告》。
在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时,史兴充分肯定了“一府两院”的工作成绩。同时要求县政府各职能部门充分吸收各位委员、代表的意见建议,认真改正自身不足,自我加压,紧紧围绕工作中心,加强自身建设,创新举措,狠抓落实,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要求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办事、公正司法,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形成一支立党为公、执正为民的执法队伍,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