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节前工资清欠工作,是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当前各级政府的一项重点工作。从去年11月15日开始,我县劳动保障部门开展了农民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活动。
为迅速开展专项行动,县政府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认真制定了《磐安县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行动的内容和重点,召开了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和专项督查组成员会议,落实了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各乡镇、工业区块和有关部门认真组织辖区内的用人单位,对2009年1月以来工资支付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整改方案。各有关部门和乡镇重点对道路、建筑等施工工地、招用农民工比较多的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它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了专项检查,共检查用人单位863家,其中加工企业402家、住宿和餐饮企业233家、建筑施工企业42家,涉及职工数15483人,其中农民工14410人。
从检查情况来看,我县绝大多数用人单位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做得较好,但也发现一些问题:一是有部分用人单位没有及时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被检查用人单位中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人数为13162人,签订率91.3%。二是一部分用人单位虽然为农民工办理了工伤、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但农民工参保的比重离应保尽保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用工单位的参保积极性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检查中发现有8家企业受金融危机影响严重,经营状况不理想,存在拖欠工资行为,共涉及农民工61人,金额29.2万元。其中有3家租赁企业的负责人已逃匿,涉及农民工30人,金额10.2万元。
根据各乡镇、工业区块以及有关部门的排查摸底和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自查情况,我县成立了由劳动保障部门牵头组成的联合执法检查组,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重点企业、重点区域和重点劳资纠纷用人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和重点督查。各部门、各乡镇劳动保障管理所,每天向县劳动监察大队报送接受群众投诉举报情况,每周汇报一次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根据汇总情况,每半个月召开一次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确定通报督查工作开展情况,分析研究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形成了顺畅的指挥控制体系。去年12月21-23日,县联合执法检查组组织人员分赴19个乡镇和28家企业进行重点督促指导,对发现欠薪的企业,综合运用各种手段责令其进行整改,确保欠薪企业不折不扣地按要求及时整改到位。在8家欠薪企业中,已责令5家企业支付了31名农民工工资12.5万元,要求其中1家企业限期再支付余款6.4万元;对3家逃匿企业主已由公安部门实施追查和监控。
为了加大劳资纠纷调处力度。对举报投诉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案件进行及时调查、立案,依法从快查处。开展专项活动以来,我县劳动保障部门共接受群众举报投诉30起,涉及民工58人,督促用人单位支付工资35.19万元,结案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