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金华八中高三美术班,准备参加艺术类考试的学生在老师指导下,正在进行色彩水粉静物练习。 记者 时宽兵 文/摄
记者 吴骞
昨日,记者从市招生办了解到,201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已经出台。艺术类考生除参加省统考或校考外,均须参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艺术本科选考文科的考生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外语、综合(文),选考理科的考生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理)、外语、综合(理),文化课满分均为750分;艺术专科选考文科的考生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外语,选考理科的考生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理)、外语,文化课满分均为450分。
考生分三批进行志愿填报
据了解,考生分三批进行志愿填报。第一批院校专业为: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类院校、清华等13所学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其他专业校考和进入“211工程”建设院校及经批准列入该批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第二批院校专业为:专业省统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第三批院校专业为: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第一批实行传统志愿,第二、三批实行平行志愿。
凡文化分数上线、专业成绩合格的艺术类考生,按2010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规定(另发),办理志愿填报手续。专业省统考的考生,可选报平行志愿及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的相应院校专业;专业校考的考生,只能填报与专业校考相对应的院校专业。艺术类考生可兼报除文理科各提前批次及体育专业外的文理本、专科非艺术类专业,并须按规定另行办理网上填报志愿手续,但录取时按先艺术后文科或理科的顺序进行。专业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只能填报普通高校文科或理科志愿。
中央美术学院、中央戏剧学院专业校考合格的高职(专科)专业,填报志愿时不限专科文化分数线,并与两校的第一批本科专业同时填报志愿,录取时按我省划定的艺术类专科文化分数线执行。
市招生办提醒:传统志愿包含第一、第二、第三志愿各一所院校,每所院校志愿中均设3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平行志愿包含A、B、C、D、E五所院校,每所院校中均设3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平行志愿同一批次的所有院校、专业志愿必须为同一专业类别;如考生填报的志愿中有与A院校第一专业志愿的专业类别不一致的,视为无效志愿。
录取时间与文理科录取批次相对应
网上录取工作于7月上旬开始。省统考专业分数线按全省招生计划数的适当比例划定;校考专业分数线由学校按上线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4倍的比例确定。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及清华等13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的文化分数线按教育部规定,由招生院校自行划定;其他院校艺术类本、专科文化分数线,由我省按艺术类文理本、专科专业计划,参考普通文理科分数线分批划定。凡对文化单科成绩有要求的院校,届时会根据相关程序公布具体专业及分数要求。
录取时间安排与文理科录取批次相对应。第一批(专业校考本科)对应文理科第一批中的提前录取;第二批(专业省统考本科)对应文理科第一批;第三批(专业省统考高职〈专科〉)对应文理科第二批。凡兼报文理科未被艺术类专业录取又无下面各批次艺术志愿的考生,将被及时转入文、理科。已被艺术类专业录取的考生,其他院校专业不得再录取。
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停止档案流动。省教育考试院将对考生录取状态进行确认,并通过浙江教育考试网及各市、县(市、区)招生办、声讯台等媒体,向考生提供录取情况查询。同时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专业、招生人数等信息。凡该批次符合投档条件未被平行志愿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网上征求志愿填报手续。征求志愿投档原则、比例及办法与平行志愿相同。
平行志愿投档按综合分高低排序
传统志愿投档原则仍为志愿优先。平行志愿投档比例为招生计划的1∶1,投档时,美术、音乐、舞蹈、影视表演、时装表演、播音主持等类别考生,分别按本、专科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分相同时,则按先专业分、后考生总分(文化分加政策加分)次序排序;编导、摄制等类别考生,分别按本、专科总分(文化分加政策加分)排序,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先专业分、后文化分次序排序。排序后,再根据排序分对考生按所填报的志愿从A院校到E院校的顺序逐个检索,被检索的志愿中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同一学校并列名次全部投档。各批平行志愿与征求志愿分别实行一轮投档。
政策加分按2010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文件规定执行。政策加分与文化分之和为考生总分。综合分由考生总分与专业分按规定比例折算。以7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折算方法为:美术、音乐类的综合分=考生总分×50%+专业分×7.5×50%;舞蹈、影视表演、时装表演类的综合分=考生总分×40%+专业分×7.5×60%;播音主持类的综合分=考生总分×80%+专业分×7.5×20%;高职(专科)专业综合分以450分为满分,各类按本科相对应类别的比例折算。(吴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