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工业经济发展促进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县委〔2010〕12号文件,鼓励企业参加国家(行业)标准、联盟标准的制(修)订。对主导制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联盟(协会)标准的单位,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励。
这是我县首次对工业企业标准化工作提出奖励措施,该政策的出台提高了企业参与技术标准战略的积极性,将有力地推动标准战略在我县的深入实施,进一步加快全县的工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