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全县农村生猪屠宰管理工作会议召开,县委常委、副县长、生猪屠宰管理领导小组组长赵军锋,县生猪屠宰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各乡镇分管领导,乡镇兽医员参加会议。
会上,县经贸局卢海浪局长传达了磐政〔2009〕100号《关于加强农村生猪屠宰管理的意见》,布置了我县农村生猪屠宰管理采用屠工制形式及近期要开展的具体工作,尚湖镇政府作了试点汇报,大盘镇、农业局作了表态发言。
赵军锋说,猪肉品质的安全,关系到老百姓健康、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要通过加强对生猪的源头管理,宰前活猪检疫,宰后肉品检验,确保上市猪肉安全,严查不法屠工屠商,宰售病死猪。要加强对屠工的管理,农村屠工必须具备的条件是持有县卫生部门出具的有效《健康合格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并按规定每年复检合格;初步掌握国家有关牲畜屠宰管理,动物防疫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具有较为熟练的生猪屠宰技术和能力,经培训考试合格。要加强对屠宰场所的管理,严禁杀猪点设在易污染区域及居民区。
赵军锋要求,各乡镇、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对肉品安全的认识,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亲自负责,成立组织,加强工作衔接,尽快推进农村生猪屠宰管理工作落实,让农村百姓吃上放心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