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自2003年7月1日起实施城乡居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实行政策执行“全覆盖”,参保缴费“明标准”,基金兑付“保重点”,困难群体“再救助”的运行机制,确保制度落实,真正成为惠民工程。
截止目前,全县城乡参合覆盖面达100%,城乡居民平均参保率达92%,累计基金兑付8460.36万元,受惠对象50万人次,其中:住院和门诊报销495450人次,兑付7769.2万元;产妇补助2285人次,兑付45.7万元;医疗救助2469人,兑付645.4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