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新闻网
浙新办[2006]51号 浙ICP备07000304号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在线投稿
首 页|新闻中心|专题报道|民声在线|磐安视频|磐安旅游|理论园地|海螺评论|大盘山文学|生活频道|政务公告|磐安摄影|浙江网联
   您当前的位置 :磐安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正文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安徽公布"一揽子"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皖江示范区"
www.panews.cn 磐安新闻网 来源: 新华网  2010-06-06 18:28

  安徽省地税局日前公布了“一揽子”地税优惠政策,支持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今后,在示范区内从事基础设施建设、高新技术、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等将获得不同程度的税收优惠,自主创业和就业再就业者也能享受一定的税收政策支持。 新公布的“一揽子”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十个方面60条内容,支持领域包括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文教卫事业、现代农业等,支持项目包括示范区内产业升级和技术创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中小企业发展、自主创业、就业和再就业以及企业整体转移或重组。 根据政策,示范区内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所得,可享受免征和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15%的优惠税率;调低娱乐业营业税税率;经认定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产品,享受国家现行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所得税优惠;对示范区内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等,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采取免征企业所得税、营业税等措施,支持示范区内文教卫事业的发展。支持示范区现代农业,将土地承包(出租)给个人或单位用于农业生产,收取的固定承包金(租金),免征营业税。对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个人或个体户工商户从事种植、养殖、饲养、捕捞等农林牧渔项目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政策鼓励技术创新和环保节约。对符合条件的国家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视不同情况,给予相关免征房产税、营业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等优惠。对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科技人员的个人奖励,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转移示范区内的综合利用资源企业,凡在资格有效期内生产已认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产品的,享受企业所得税资源综合利用的优惠政策。企业从事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记者杨玉华)

 
作者:       编辑: 陈兆贤   孔海燕   初审: 陈兆贤   终审: 杨国棋  
相关新闻

图片新闻 更多>>>
新闻导读 更多>>>
·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 决定召开十九届五中全会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
· 看着看着就哭了,这里的每一个瞬间都刻骨铭心
· 联播+丨践行多边主义 习近平为全球治理提供中国方案
· 习主席“四新”建议新在哪儿?
· 为“重要窗口”添最靓风景——鄞州奋力推进全域全面高质量发展纪事
· 龙游充分挖掘乡村生态潜力 变“输血”为“造血”:老廖的奔富“三部曲”
· 一战结束百年 美欧关系再临考验
· 美国宣布重启对伊朗能源和银行等领域制裁
· 4年来首次 俄宣布制裁乌克兰数百个人、实体
· 第63届贝尔格莱德国际书展开幕
· 土耳其将在叙利亚境内展开新一轮军事行动
· 叙利亚局势四方峰会呼吁在叙全面停火
· 推进儿童之家建设
· 在建设“重要窗口”中彰显更大担当 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熊建平来磐开展“三服务”活动
· 金艳调研应急管理工作时要求 提升安全监管能力 提高应急实战水平
· 牢记总书记嘱托 建设重要窗口┃穷山村成为旅游村 ——从灵江源村的蝶变感悟“两山”理念的真理力量
· 决战决胜 奋斗有我·优秀“磐管家”┃施凯强:用心用情“三服务” 做好企业贴心人
· 确保高水平全面小康路上“一个都不少”
· 加压奋进 磐安2019
·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 【特刊】和美乡村 身心两安
· 【专题】“一把手”谈乡村振兴
· 【专题】第十二届中国·磐安中药材博览会
· 【专题】我们这样抓落实
· 壮丽70年 奋斗新时代
· 【专题】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
· 扫黑除恶
磐安县新闻传媒中心主办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平台支持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加盟单位
浙新办[2006]51号 浙ICP备07000304号 广告许可证33072740000002
磐安新闻网站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

磐安新闻网简介 | 版权声明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