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1日起,我县农民在本县销售网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符合财政补贴条件的,补贴资金申领手续由销售网点代办,补贴资金由销售网点直接垫付。不用再跑户籍所在地乡镇申领。
目前,我县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全部推行“商家代办申领并垫付”的“即买即补”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