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磐安县教育局获悉,该县出台政策加大对全县尤其是农村学前教育的投入,力争到2012年,各镇乡都将拥有一所规范的中心幼儿园,初步形成以公办幼儿园为示范、公办与民办幼儿园协调发展的农村学前教育格局。
据了解,从今年开始,磐安县财政投入学前教育经费占全县教育事业经费的3%以上,重点支持农村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并逐年增加;县属公办幼儿园编制内的教职工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园舍维修改造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建立等级幼儿园奖励制度,通过省等级幼儿园评估的,不论办园性质,县财政均给予省一级15万元、省二级10万元、省三级5万元标准的一次性奖励;符合办园标准的镇乡公办幼儿园,按规定招收范围内的幼儿数,县财政给予每人每年100元的补助,镇乡财政按不低于1∶1配套;对于年检合格的等级民办幼儿园,每年每生均补助100元,对符合办园标准的新建民办幼儿园,县财政参照省政府补助标准予以补助;从今年起,县财政给予公办幼儿园中事业编制外教师工资性补贴每人每年2000元;建立贫困家庭幼儿入园资助制度,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儿童每人每年资助500元。
此外,磐安县还规定镇乡公办幼儿园的办园场地、设施由镇乡政府无偿提供或建设;新开发区块配套幼儿园建设,要做到与其他建筑设施同步设计、建造、验收、交付使用;健全幼儿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各级各类幼儿园应当为本园教师办理各类社会保险,落实有关待遇。
同时,鼓励创建省等级幼儿园。根据规划,到2020年高标准高质量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即所有幼儿园均达到办园标准,适龄儿童都能接受良好的学前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