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猪属省保护动物,但具体到磐安———
野猪可打,并且鼓励打
要减轻野猪危害,最直接有效的办法当属组织狩猎队上山打野猪。然而,说起打野猪,不少人心存疑惑。有人说,野猪是国家三级保护动物,不能打。野猪到底可不可打?昨天,记者就此采访了县林业派出所主管野生动物保护的民警陈海波。
陈海波告诉记者,国家保护动物只有一级、二级,没有“国家三级保护动物”这种说法。准确的说法是:野猪是浙江省保护动物。我省把野猪列入保护动物,是根据全省动物分布的总体情况作出的决定,具体到不同的地区,可不可以打野猪则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像我县这样野猪为害严重的山区县,打野猪不但允许,而且受到鼓励。因为只有这样,才能避免野猪这一种群泛滥成灾,保持自然界的生态平衡。据了解,省里每年都要对我县下达捕杀野猪的指标,2009年我县上报的数字是200多头。
打野猪虽然受到鼓励,但不等于谁都可以随意打野猪,因为这牵涉到枪支弹药管理等一系列复杂问题。陈海波说,只有在取得县公安局颁发的《持枪证》和林业派出所颁发的《狩猎证》之后,才能有组织、有计划地上山打野猪。
据陈海波介绍,目前我县19个乡镇都已成立狩猎队,其主要任务就是打野猪。目前,我县捕杀野猪主要以乡镇狩猎队的形式进行,这一方面是为了加强管理,另一方面则是因为野猪喜欢集群活动,并且生性凶悍,当遭到人类攻击时,受伤的野猪往往会疯狂地向人类攻击,如果狩猎者单兵作战,很可能令自身陷入险境。
鉴于我县每个乡镇都已成立狩猎队,记者建议:凡野猪为害比较严重的村庄,可首先与所在乡镇或邻近乡镇的狩猎队联系,请其组织队员有计划地捕杀野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