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纪委、县监察局、县纠风办组织在全县范围内具有社会管理与服务职能的政府部门、具有行政管理职能与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及所属的基层站所(服务窗口)开展政风行风建设新事评选活动。
据了解,此次评选条件为全县各部门(行业)近两年来在政风行风建设实践探索中,具备创新工作载体、优化发展环境,紧密结合实际、工作成效显著,改进工作作风、解决突出问题,着眼长效机制、创新完善制度的创新之举都可申报参评。
评选分申报、审核、评定、推荐四个程序进行,申报时间截止9月24日。届时,县纠风办将从受表彰的县级“政风行风建设新事”中,择优推荐上报市纠风办,参加省、市级“政风行风建设新事”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