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兔子不吃窝边草,怕的是容易暴露自己。可我县潘某却利用起自己本地人的身份,为自己的偷盗行为打起了烟幕弹。然而,窝边草吃多了,最终暴露的还是自己,7月27日,涉嫌在县城偷盗电瓶车十余辆的潘某被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7月26日晚十时许,安文镇某小区居民杨女士外出回家,正欲将电动车推进自家车库,突然发现车库内蹲着个黑影,正在摆弄着车库内的一辆电动车。杨女士又惊又怕,大声质问那人在干嘛。那人显然也吃了一惊,但他解释到自己就住在附近,前几天丢了辆电动车,这两天正在寻找。路经这里时,看见车库内停的车跟自己的有几份相像,就进来看看。杨女士见他一口磐安话,说的也合情理,就有些将信将疑。正在这时,听到动静的杨女士的家人马某赶到了现场。马某并没有被该人的本地人身份给迷惑,要求那人既然住在附近,就带大家到他住处去看一看。眼看围观的群众越来越多,而自己的谎言经不起考证,无奈之下,那人叫马某报警处理。
县公安局安文派出所民警连夜对该人进行审查,最终查明该人姓潘,磐安本地人,自2009年10月份起,潘某在县城偷盗电动车共计12辆,涉案价值两万余元。潘某承认之所以选择在本地作案,为的就是被人发现时便于脱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