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四川省卫生厅新闻办主任江涛表示:省卫生厅要求,所有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拒收、拒治地震康复伤员。
据悉,在2008年12月31日之前,地震康复伤员包括其他伤员所有医疗费用都是免费。2008年12月31日以后,费用是三个渠道:一是医保的渠道,报销一部分。二是对一些特殊贫困的康复人群,申请政府贫困医疗救助。三是社会资金、慈善资金的帮助,伤员自己也负担一部分。 (记者黄旭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