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中,我县继去年之后第二次设置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名额,面向曾任和现任村主职干部的人员选拔。“真是做梦也想不到,自己一个农村干部,还能当上乡镇领导。”去年8月,双溪乡史姆村支部书记潘天明被选为仁川镇副镇长,至今,他对此还感到意外和激动。
村级干部长期处在农村工作基层一线,直接为群众排忧解难,落实上级惠农政策,推进农村经济发展,各项工作都比较繁重。近年来,针对村干部“进无路、干无酬、退无养”等问题,县委、县政府始终把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县财政并不宽裕的情况下,从解决村干部政治、经济、生活三方面保障问题入手,连续出台了《磐安县离任农村(居)主职干部生活补助暂行办法》、《关于解决村干部基本报酬的实施意见(试行)》等一系列政策举措,从制度层面上探索破解农村干部“动力缺乏症”难题,有效激发了农村干部干事创业的主观能动性。
选拔评优
——强化政治保障
近年来,我县畅通渠道,建立从优秀村干部中公开选拔乡镇干部机制,拿出一定名额,每年面向优秀村干部定向考试、择优录用,并逐步加大从优秀村(居)干部中招录乡镇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的力度。去年开始又出台了选拔优秀村主职干部到乡镇领导班子任职政策,更让村干部有了奔头,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为农村工作做贡献。2002年以来,全县共有9名村干部通过招考进入乡镇公务员、事业干部队伍,其中2名村党组织书记被选拔担任乡镇领导班子成员。
除定向招考外,我县在推选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时向优秀村干部倾斜,开辟村干部参政议政、建言献策的有效途径。全县有136名村干部被推选为县级以上“两代表一委员”。从去年开始在村干部队伍中开展十佳“新农村建设创业领头人”和十佳“新农村建设创业好搭档”评选活动,对获奖村干部一次性给予重奖,使广大村干部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增强了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荣誉感。同时各乡镇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干部工作机制,从各个方面加大对村一级的经济、政策倾斜力度,实行工作重心下移、表彰工作一线,形成干事创业、竞争激励的工作机制。
基本报酬
——强化经济保障
2009年,我县在全市较早出台了《磐安县村干部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解决村干部基本报酬的实施意见(试行)》,规定村主职干部基本报酬按平均每人每年7200元的标准核定,由县财政负担;其他村“两委”干部的基本报酬按人均每年不少于1000元标准,由乡镇财政负担。村干部基本报酬实行“基本工资+目标考核奖”,基本工资按行政村人口规模适当拉开距离,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根据年终村干部考核分档次发放。
基本报酬由乡镇根据“创业承诺”目标管理和考核办法,组织考核评议,实现绩效挂钩,体现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不一样,真正发挥报酬机制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激励作用。去年,全县363个村、8个社区的主职干部733人通过考评,首次领到了县里发放的报酬。村干部“酬劳”最高的拿到了12586元,最低的为1410元,另有5名村干部因违法违纪、长期外出不履行职责等原因基本报酬被全部取消。据了解,此次村(居)主职干部报酬共计527万元,全部由县财政支付,其他村“两委”干部的基本报酬由乡镇财政支付,总计达200多万元。村干部基本报酬的解决,激发了全县村干部干事创业的信心和决心。
离任补助
——强化生活保障
2007年,县委、县政府在县委组织部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村(居)主职干部离任生活补助制度,对累计任职满15周年以上,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正常离任干部进行补助。2009年,县委组织部和县财政局、县民政局联合下文,提高离任补助标准,目前对任满10至14年的离任村居主职干部,由乡镇财政给予每年500元的定额生活补助。任满15年以上的由县财政支付,15至19年的每年补助600元,20至24年的700元,25年以上的800元。截止目前为止,县财政共为离任农村主职干部发放生活补助达70多万元,为部分农村老干部提供了一定的生活保障。
在关怀农村党员干部生活上,我县建立了县、乡(镇)、村三级党员关爱基金,每年坚持定期走访慰问,由县级领导带队对离任村干部和生活困难的村干部进行走访慰问。截至目前,共走访慰问900多人次,临时救助42人次,累计金额达60多万元。同时开展机关与农村党组织“双百”结对共建活动,组织城乡干部“一对一”帮扶,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目前组织人事部门正在抓紧调研,力争早日出台村干部养老保险政策,进一步解除村干部的后顾之忧。
在任有激励,退职心不寒,实打实的保障投入,增强了村干部岗位的吸引力,激发了村干部的干事创业热情,他们扎根基层、任劳任怨、热心工作,推动着农村健步迈向新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