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陈兆丰“胆大妄为,顶风作案”。 2006年9月18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陈兆丰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作出终审裁定,维持原一审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他共非法收受207人334次所送人民币283.76万元、美元800元。另外,还有545余万元人民币等不能说明合法来源。他曾担任国家级贫困县——定远县县委书记,收受贿赂,大肆卖官,即便是在被纪委调查期间,他还在收钱。他卖出官帽共110顶,平均每顶一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