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人民法院对涉烟违法分子张某作出宣判,判处张某非法经营罪。
2009年10月29日,根据线索,县烟草专卖局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在东仙线我县境内成功截获由王某驾驶的轿车,当场在车内查获高档假冒卷烟黄鹤楼34条、冬虫夏草20条,标值54000元。据王某交代,该批卷烟货主是在义乌开店的罗某。随后,在义乌罗某的经营场所内查获44个品种假冒烟108条,标值39352.5元。经进一步侦查,自2006年以来,罗某一直无证销售假冒卷烟,涉案金额56万余元,其销售的假烟主要由临海的上家张某提供。经查证,张某用于经营卷烟的涉案金额达58万余元。犯罪嫌疑人罗某、王某已于2010年1月28日,由县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处以刑事处罚。
该案件的成功破获和宣判,极大地震慑了卷烟违法分子,引起了社会的高度关注,对维护卷烟市场秩序、提高市场净化率起到了良好作用。
又讯 近日,县烟草专卖局联合工商部门,对茶楼、KTV、酒吧等三大娱乐场所进行了大整治,取缔了4户无证经营户,拉开了专项整治行动的序幕。此次行动以清除市场上假、私、非流卷烟为重点,加强对无证经营、异地经营、地下配送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