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浙江省高校和中职学生资助政策咨询会在我县举行,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人就我省高校和中职学生资助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并现场接受了300余名与会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中职学生及家长的咨询。
据了解,普通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实施范围为所有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只要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都享受国家资助政策。相应的资助项目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校内资助和绿色通道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需提交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以证明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从去年开始扩大免除中等职业学校学费的低收入家庭学生范围。低收入家庭标准从农村年人均纯收入1500元、城镇年人均可支配收入3000元统一提高到4000元。对符合低收入家庭子女条件的中职在校学生,免除学费并提供营养餐。国家助学金分类资助所有在校生。对低保家庭子女、福利机构监护对象、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对象以及残疾学生,在校期间免除学费、代管费并享受爱心营养餐;农村年人均纯收入和城镇年人均可支配收入4000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子女,在校期间免除学费并享受爱心营养餐;除上述困难生以外的其他学生,一、二年级可获得每生每年1500元的国家助学金,第三年通过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获得一定报酬。品学兼优的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约5%)可获得每人每年1000元省政府奖学金。就读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农业和种养技术专业的本省籍学生享受免学费政策,一、二年级同时享受1500元的国家助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