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工作从2010年9月25日起开始,届时符合申购条件的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可到建设局四楼、县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
日前,县住户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了经济适用住房申购通知,经济适用房申购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家庭成员均为居民户口,其中至少有一人具有安文镇老城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5周年以上(单身家庭户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上);无房或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含)的住房困难家庭;上年度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9704元,且家庭总资产低于20万元。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磐安县城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失业、下岗、待业、低保等证件;婚姻、收入、住房等证明材料。今年城区经济适用住房房源地址在县城龙山小区,首批推出的经济适用房共90套,其中54套70平方米、36套90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对象保障面积标准:三人(含)以下户70平方米;四人(含)以上户90平方米。
本次同时报名的还有廉租住房保障中的实物配租房,实物配租房与经济适用房二者中,申请家庭只能选其一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