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起违规私设“小金库”典型案件
1.清远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私设“小金库”案
2003年1月至2006年12月,清远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违规私设“小金库”累计金额959万元。2007年1月以后,清远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以下属站、所收费员陈某等人的名义在银行开设多个私人账户。清远市环卫处原主任范桂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主任麦杏桃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2.汕头市潮阳区教育局私设“小金库”案
2006年1月至2007年底,汕头市潮阳区教育局局长吴进奎指使有关人员设立“小金库”,金额累计达355.7万多元。吴进奎与副局长吴坚廷、秘书股股长赵泽钦私分7万多元。吴进奎受到开除党籍和行政撤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河源市龙川县林业局私设“小金库”案
2006年至2009年11月,河源市龙川县林业局套取国家造林工程款累计281.96万多元。其中17.8万元以技术服务费名义公款私存;14.6万元被该局副局长王伟民、营林股股长李振伟、副股长谢俏荣等13位林业局干部私分。2010年6月,王、李、谢三人已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深圳罗湖东门街执法队私设“小金库”案
2006年6月至2010年2月间,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执法队队长张拥军私设“小金库”金额119.7万多元。张拥军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及行政撤职处分,“小金库”余额20053元被收缴国库。
5.清远市连南县粮食局私设“小金库”案
1991年以来,清远市连南县粮食局私设“小金库”累积金额达565万多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接待、旅游等开支。日前,县纪委决定对连南粮食局局长欧阳永明予以立案调查。违纪金额565万元已全部上缴财政。
6.廉江交警大队车管所私设“小金库”案
2008年11月,廉江市公安交警大队车管所所长李伟权、指导员陆廉私设“小金库”金额合计41.7万多元,主要用于发放干部职工福利补助和车管所日常开支。李伟权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和行政撤职处分;陆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两人均被调离车管所。
7.深圳市规划局宝安分局私设“小金库”案
2004年8月以来,深圳市规划局宝安分局收取物业租金、管理费等547.35万元,违规存入该局工会账户,用于单位文体活动、发放干部职工福利等开支。深圳市纪委已对该案立案查处。
8.揭阳榕城区婚姻登记处私设“小金库”案
2001年初至2008年底,揭阳市榕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违规获利62.45万多元,违规私设“小金库”。婚姻登记处负责人吕惠城及具体经办人黄建伟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区民政局分管副局长张惠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9.汕尾市海丰县民政局私设“小金库”案
2002年12月以来,汕尾市海丰县民政局局长黄远康指示下属私设“小金库”,金额447.9万元。黄利用职务便利先后76次从“小金库”取款84.6万元,供个人消费或赌博。黄受到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并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10.江门江海区礼乐水利所私设“小金库”案
2004年8月至2010年2月,江门市江海区礼乐水利所私设“小金库”,累计金额75.57万元,全部被私分。该所所长汤炽垣已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举报小金库
最高奖十万
根据《中央纪委、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关于印发〈“小金库”治理工作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在“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期间,举报人自愿向“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举报“小金库”违法行为,经核查属实,由“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根据举报时效、举报材料的翔实程度、举报内容与查实内容相符合的程度等,按照检查出并已收缴入库的“小金库”资金、税款、罚款合计金额的3%~5%,给予举报人奖励,奖励金最高额为人民币10万元。同时对举报人实行严密的保护措施。
附:省治理“小金库”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38306099、38306271、83300922、83394362、83170210)
电子信箱:gdtpc@gdgz.gov.cn;mzt_mjzzj@gd.gov.cn;gdszlb@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