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笔者从县卫生局获悉,为保障农村孕产妇和新生儿的生命安全,进一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全面提升母婴健康水平,县卫生局、财政局联合出台了《磐安县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实施方案》,从2010年1月1日起,对农村孕产妇实施住院分娩补助。
据了解,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基本服务项目包括正常产、阴道手术助产和剖宫产的基本护理、常规检查、接产服务和基本用药等。凡磐安县农业户籍人口,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在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资格的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的孕产妇,可获得500元的补助(其中含《磐安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暂行办法》中规定的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