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记者前往玉山镇林宅村对该村旧村改造有关情况作了采访后,又驱车前往中湖村作了采访,在中湖村,记者看到该村的旧村改造力度很大,势如破竹,村中心的一大片旧房已被拆除得只剩下一片瓦砾。旧村改造十分得应民心。
中湖村219户,615人,田地面积321亩,山林面积449亩,2009年农户年人均收入5000多元。在这次旧村改造中,第一期拆迁农户67户,拆迁面积4000多平方米(共102间旧房),安置农户85户。从24日开始拆迁旧房,到27日止,已拆旧房1500平方米。
据介绍,中湖村在此次旧村改造中,农户拆除的面积大于安置限额15平方米以上的(含15平方米),安排新基时可以享受在限额之上增加15平方米;旧房拆除后不要求安排屋基的农户,按拆除面积评估基准地价的基础上,每平方米再补100元;安置面积超过拆除面积的,限额内所超平方数在安置价(中标价)上增收100元/平方米;限额外所超平方数在安置价(中标价)上增收200元/平方米。
此外该村还规定,拆迁户要拆除房屋的,其相邻农户不得干涉,在隔壁拆除后相邻未拆农户不得封墙,红线范围内所有房屋必须拆除,个别确无能力建房的,由本户自行与其他农户调换居住,调换不成可由村集体另行安置房屋居住,该户房屋由村集体进行处理。
在屋基安排对象上,该村原则上只安排本期拆迁红线范围内的拆迁户和已批地基尚未建房的农户;本期红线范围外农户强烈要求拆迁并自动拆除的,经村旧村改造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后,也可享受本期安置政策。新基安排根据地段不同,确定不同的地价,以竞投或抓阄的方式落实屋基,以弥补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不足,但该项资金实行专款,并做好财务公开。拆迁户的旧房必须按规定全部自行拆除,拆迁红线范围外可保留一处作过渡用房,作价后归集体所有,并与村签订租赁协议和拆迁合同。凡旧村改造范围内新安排的屋基,由村统一办理报批手续,先批后建,应上交的规费由村统一上交。
为了鼓励拆迁户的积极性,该村还制定了奖励办法:农户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的,按建筑面积给予奖励,其标准为:砖(泥)木结构奖励10元/平方米,砖混结构奖励20元/平方米。
旧村改造任务重,工作量大,该村两委要求全村党员干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起模范带头作用,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拆迁农户要顾全大局,正确处理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关系,服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积极支持旧村改造工作。特别是有拆迁任务的党员、干部要自觉服从集体的决定,正确处理好家庭关系,带头执行拆迁,做新农村建设的表率。任何人不得阻挠、破坏旧村改造工作,违者,视情节轻重建议上级有关部门给予批评教育或党纪、政纪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交司法机关惩处。
旧村改造是一个民心工程,也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党员干部群众的支持。在此次拆迁工作中,村党支部书记何江浩,村委主任胡正云工作十分积极主动,村主任带头拆迁自家旧房1间半,老党员胡忠红,王瑞芳也带头把自家的旧房拆掉,村民何金涛、胡炎朝、胡方龙也带头把自家的木头结构和砖混结构的房子拆掉,残疾人何为龙也带头把自家1间旧房拆掉,拆迁工作顺利无阻。
据介绍,中湖村已征用公建用地12亩用于拆迁安置,第一期拆迁户在11月份可安置上新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