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完善科技计划管理制度,体现科技项目申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县科技局三措并举强化科技项目申报工作。
明确项目申报条件。重点围绕我县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注重结合我县社会与经济发展的需要,优先支持在我县有影响力、推动力,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科技型成长性企业申报项目。
把握项目申报原则。在项目筛选上,科室人员必须在全面了解企业最新动态、科技需求的基础上,以列表格排名次的方式向党组简要、重点介绍项目情况,不同类别项目申报预选比例不能少于1:2。除项目申报的连续性需要外,同一企业原则规定不能连年申报。
规范项目申报程序。对于申报国家省级重大科技项目的,立项前坚持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选项,然后充分调研、邀请专家评估、论证,申报前进行公示,无异后方行文上报。对于市级县级及各项科技奖励,也严格执行公开公正公平科技计划项目制度,必须经过摸底、统计、登记、筛选、评议、公示等多个环节,每个环节都进行公示,真正做到阳光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