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合肥市无为县开城镇中心小学六年二班班主任花老师,因为儿子丢了一副眼镜而找不到谁是“小偷”,竟然让全班学生下跪,并用长尺打遍学生的手板。经学生证实和家长举报,校方核实情况后,决定撤销花老师六年二班班主任职务,要求花老师写出书面检查,深刻反省。(11月1日安徽卫视)
儿子丢了一副眼镜,当妈妈的着急上火可以理解,但身为班主任的花老师为此就对全班学生一一过堂审讯,实属让“老师”这一神圣的称谓蒙羞。
儿子丢了眼镜,对当天的学习生活会带来诸多不便。此时的花老师,应该在找寻眼镜无果的情况下,告知家中其他闲适人员,领着孩子到眼镜店配备眼镜,这也是解决眼镜丢失最为恰当的途径。
儿子的眼镜到底是在教室外边丢失的,还是在教室内丢失的,谁也说不清楚。找不到“小偷”,也就无法证明儿子眼镜的去向。那么,花老师就没有一点理由对全班学生兴师问罪。即便为了马上找到儿子丢失的眼镜,也不能利用班主任的特殊身份而大搞特权,体罚全班学生。
罚跪,是花老师对全班学生人格的极大侮辱,对学生身体的粗暴侵犯。这种变态行为与花老师教书育人的形象背道而驰。由于手中的特权作怪,因此,儿子的眼镜显得比什么都重要。相比之下,全班学生的尊严则什么都不是。在花老师眼中,只要能找到儿子丢失的眼镜,即便全班一一罚跪,也是值得的。这大有“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的混账逻辑。
不难想象,一场极其荒唐的全班罚跪,对当事的许多学生身心会造成怎样的伤害和阴影。花老师简单的暴力体罚画面,对全班学生来说,可能一生都在脑海中挥之不去。
花老师,全班学生都下跪了,你儿子的眼镜找到了吗?
作者:孙永亮